156萬噸生煤拔河戰!中火若訴願 中市府將撤許可證
臺中市副市長楊瓊瓔怒批中火,「不要再打烏賊戰!」(盧金足攝)
臺電表示,中火將持續推動減煤,2020年將依照「許可使用量」2100萬公噸減煤4成爲目標,即以1260萬公噸爲努力方向。(黃國峰攝)
臺中市副市長楊瓊瓔強調,爲捍衛市民健康,市府絕對會有作爲,不僅將藉生煤條例嚴格要求臺電減煤4成,也絕對會嚴陣以待。(盧金足攝)
臺中市府要求中火明年1月25日前,需將生煤用量降至1104萬噸,但中火目前規畫明年整年度生煤用量僅降至1260萬噸,雙方要求相差156萬噸,中間差距「煤」有討價還價的空間。
因應中火可能以《臺中市生煤自治條例》未具罰則效力,可能會尋求訴願或行政訴訟自保,環保局強調,《臺中市生煤自治條例》雖然沒有罰則,但以當初在許可證核發中,即明文要求減煤4成,未在期限減煤4成,即違反《空污法》,不只不排除拒發許可證,最高可重罰2000萬。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召委陳超明、立委沈智慧、陳曼麗等人11日考察中火污染改善與發電機組規劃,副市長楊瓊瓔代表市長盧秀燕出席,議員楊正中、李中、顏莉敏、黃馨慧、吳瓊華等人皆到場關心。臺電簡報時指出,中火將以生煤「許可量」爲基準,從2100萬噸減煤4成,估計2020年降至1260萬噸以下。
臺電表示,中火將持續推動減煤,2020年將依照「許可使用量」2100萬公噸減煤4成爲目標,即以1260萬公噸爲努力方向。目前中火9號機操作許可證已屆期,臺電公司2019年7月即提出展延申請,市府尚未覈准。1至8號機及第10號機將於2020年2月屆期,這9部機組預計11月下旬提出展延申請。
環保局表示,依據條例規定,4年內減少生煤使用量40%,意即在2020年1月26日前,中火的生煤使用量需從2014年的生煤使用量1839萬公噸降到1104萬噸。
對中火指減煤4成爲1260萬公噸,臺中市環保局說,前市府在2017年11月核發的中火展延2018、2019年許可證時,是以2014年的許可量2100萬噸爲基礎減量24%,規定中火2018、2019年生煤許可量最多僅能1600萬噸,而非以2014年的實際使用量1839萬公噸作爲減煤標準。
臺電指出,今年在供電情勢好轉下,臺電積極自主減煤,亦配合臺中市府減煤要求,臺中電廠落實擴大降載,1至10月降載363次,減發42.3億度,爲去年同期減發20.8億度的2倍以上。減煤預估今年用煤量更可低至1300萬公噸左右。
臺電強調,中火近5年減用500萬公噸生煤,其中有一半以上是今年達成,相較於去年1597萬公噸,今年足足減用近300萬公噸,創下臺中電廠10部機商轉以來之歷年最低燃煤用量
,也創下單年最大減煤量!今年臺電會確實遵照許可證內容操作,絕不超過臺中市府覈定之用煤量1600萬公噸。
環保局強調,市府2016年1月26日公佈施行《臺中市生煤自治條例》,透過許可證展延及異動時機,明定「生煤用量」爲減煤4成計算基準,並載入許可證中。市府日前已函文提醒臺電應遵守規定,中火10部機組許可證,明年1月25日前,需將生煤用量降至1104萬噸,若未落實,依法最高可開罰2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