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女被生母禁錮12年 現自我封閉、語言表達能力差

23歲女被生母隔離12年,自我封閉、語言表達能力較差。(田中分局提供/吳敏菁彰化傳真)

11歲女童失蹤12年,卻過着無學籍、無身分證、無健保生活的生活,如今23歲,警方尋獲,卻因長期與社會隔離,出現了自我封閉和語言表達能力差的情況。

近日有多起失蹤人口協尋案件彰化縣警察局長許錫榮指派王清海副局長擔任召集人,要求各分局主動清查轄區內失蹤超過3年以上之失蹤人口案件。發現謝姓女童失蹤十餘年,無故人間蒸發杳無音訊,中分局全力清查可能線索協尋該名女童。

田中分局調查林姓婦女與謝姓2008年間協議離婚,二人育有1子1女,子女監護權前夫謝所有,林女於2008年2月11日假借前往探視女兒之便將就讀國小五年級女兒一去不復返

謝父報請警方協尋,提出妨害家庭告訴。林女於2008年妨害家庭,爲地檢署發佈通緝。

警方表示,謝女被生母帶離後迄今無就學、未有請領身分證及健保等相關資料,查詢工作頓時陷入瓶頸,田中分局只得另起爐竈。另外循線查得林女種種跡象顯示該女應該居住在高雄地區經員警多次前往高雄市訪查並協請高雄市苓雅分局福德派出所協尋,並利用各種方法查尋,查得林女常於某處消費,經調閱該女消費時間監視器影像,終發現該女行蹤惟仍不見該名女童,經員警多日跟蹤,於12月7日17時許在高雄市鹽埕區尋獲謝女,並緝獲林姓婦人妨害家庭通緝。

林婦將女兒帶離家庭後即居住高雄市,將渠11歲女兒藏匿租屋處,期間不讓女兒上學生病自費醫生或到一般藥房買藥,阻絕女童與外面互動,期間長達12年,警方尋獲該女時已經23歲,身形憔悴,明顯怕生有自我封閉情形,語言表達能力明顯與同齡人差。父親感謝警方努力將女兒找回,讓女兒得以重生正常人生活,警方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國民義務教育法函請彰化縣政府教育處、社會處依權責辦理協助,期盼相關單位能協助該名女孩填補渠12年空白人生,幫助她重回社會生活。

彰化縣政府社會處表示,目前該女已由父親帶回本轄居住

,受理通報後即將指派社工前往案家關懷,與家屬討論安全計劃及相關需求等,後續縣府社會處仍將持續關心並連結提供所需資源,如女孩的心理創傷復原、就學、社會適應等議題,提供如法律、經濟、心理諮商、學習輔導資源等適切、必要和即時性的服務,幫助女孩迴歸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