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家用電大戶 明年起要買綠電

經濟部31日正式公告用電大戶條款,元旦起正式生效,300多家用電大戶必須裝設設備或購買憑證方式完成義務預計5年內必須全部完成,提早完成者能源局也將給予獎勵優惠,合併計算最多可享有減免40%的裝置量。

根據統計,第一波用電大戶以5,000瓩以上大戶爲門檻數量約506個大戶電號,扣除教育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等後,約有300多家企業,必須在五年內完成設置契約容量10%的綠電。大戶取得綠電方式包括設置綠電發電設備、購買綠電憑證、設置儲能設備、繳交代金等四種管道

正式公告版本與之前最大不同,在於新公告版對用電大戶用電及設置綠電設備都採總量管制,北中南不同地點設置綠電,都以總量管制來計算義務量。

能源局舉例,一個用電多的製造業企業,可能在全臺有多個生產廠區,但部分工廠剩餘空間有限無法設置再生能源設備,但中南部廠區仍有空間,因此最新版本將合併計算,將所有廠區的用電量合併計算成義務量,只要如期設置綠電設施達到法定標準,就算完成用電大戶義務。

經濟部強調,爲適時輔導用電大戶履行上述義務,用電大戶業者須於接獲義務通知的次年度完成「義務執行計算書」申報,並於第4年度起每年申報履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