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大戶門檻檢討 明年首季拍板

用電大戶條款將滿三年,正啓動檢討,調整裝置容量適用門檻。圖/本報資料照片

用電大戶條款規定及修改方向

經濟部推動的「用電大戶條款」將滿三年,現正啓動檢討,確定調整裝置容量適用門檻。經濟部27日表示,實際內容仍需評估明年景氣、通膨等狀況,希望不要衝擊產業與影響物價,新方案最快明年首季公告。

依據用電大戶條款規定,與臺電簽訂用電契約的企業,只要契約容量達5,000瓩以上的電力用戶,被要求必須在五年內完成設置契約容量10%的綠電。據統計,這些用電大戶約有506戶,扣除教育、醫療等用電戶,估計還有300多家,涵蓋電子業、化學材料、基本金屬,也就是半導體、面板、鋼鐵、塑化、紡織等產業。

由於用電大戶條款爲每二年檢討一次,時限已過,經濟部能源署正在與產業界討論,希望能儘快在明年第一季完成。

據瞭解,檢討的方向依門檻不同而分爲契約容量達4,000瓩、3,000瓩、2,000瓩以及800瓩四大版本。其中,2,000瓩的變化較大,除影響戶數將增加到2,000多戶外,產業別也將跨入服務業。

環團建議將門檻訂爲800瓩,但影響戶數將達5,000多戶,可能性不高。依經濟部規劃,屆時若不調整門檻,也會以增加綠電履行義務量加嚴管理,例如增加設置契約容量20%的綠電。

此外,有民間團體建議,門檻不應以「裝置容量」應以「實際用電量」認定。官員解釋,實務上的發電量確實會比契約容量更高,但發電量每天都不同,很難實際管考,傾向維持現況。相關內容的修改,跟調整電價很像,首先要考量到調整之後是否會影響物價,有些製造業大廠不是直接面對終端客戶,所以對物價衝擊較小;但如果門檻納入服務業,包括百貨賣場就可能會直接反映在物價上。

其次,修改時也要考慮產業情況,例如科技業認爲遲早會被供應鏈或客戶端要求,較能接受調整;傳統產業復甦不如預期,就希望能有不同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