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用電大戶」條款拍板定案 再生能源2025年發電破2700萬瓩

▲立法院長蘇嘉全敲槌通過三讀。(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蔡浩祥臺北報導

爲強化再生能源推廣,立法院12日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經濟部要訂定未來兩年的各類能源佔比與發展計劃,明定2025年再生能源推廣目標總量達2700萬瓩以上;另外,該修正案也通過用電大戶條款,今後用電大戶要設置一定裝置容量的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儲能設備或購買一定額度的再生能源憑證,否則須繳納代金

修正案訂定未來兩年及2025年的再生能源推廣目標、各類別再生能源所佔比率及其發展計劃方案,並公告,制定綠能發展目標。

值得關注的是,2025年綠能目標總量達2700萬瓩以上,也明定入法。而行政院原提案「2020年的目標爲1080萬瓩、2025年2700萬瓩」,藍委也提案若綠能發電未達標須課以咎責,均遭推翻。

除明定綠能發展目標,此次的修正也針對用電大戶設下條款,未來用電大戶要設置一定裝置容量的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儲能設備或購買一定額度的再生能源憑證;未依規定處理者,應向主管機關繳納代金,專作再生能源發展之用。

▲臺電澎湖推動風力發電現況。(圖/記者馮建棨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