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房貸盛行 房貸期數297期再創新高

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臺資料顯示,2015年至2018年房貸期數由243期緩步增加至257期,不過在2019年以來房貸期數增加加速,去年第四季已增加至297期,相當於接近25年,這也意味着,約有近半的房貸戶採用30年期房貸。

除了所得能力、還款能力最強的臺北市僅289期,房價負擔較低的桃園、臺南分別爲295期、292期外,其餘都會區均在過去一至二年間紛紛達300期以上,近年房漲勢最兇的新竹縣、新竹市分別達314期、308期,在房價高漲、所得及償貸能力未見提升下,30年期房貸正成爲市場主流。

信義房屋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早年父母輩購屋因爲房貸利率高,長輩多傾向早點把錢還給銀行,降低利息壓力,不過這波升息前房貸利率已經降到1.3%,購屋人希望還慢一點、多貸一些,加上高房價也考驗民衆對房價的負擔能力,爲了減壓,只能採取長年期房貸策略,降低每月還款負擔。

此外,近期新屋交屋量體大,新屋整批房貸條件較佳,加上購屋人年齡偏年輕,且不動產標的也是銀行認同價值相對較高的產品,因此給予較優的貸款條件。

以房貸1,000萬元試算,房貸利率2.06%,20年期本息平均攤還,每個月房貸金額爲5.09萬元,若爲30年期房貸,同樣條件每月還款減少到3.73萬元,拉長還款年限除了能降低償貸壓力外,也可以以增加房貸負擔能力,以同樣月付款5萬元、利率2%試算,20年期房貸可以申貸千萬元,30年期則可以貸到1,370萬元,增加了約370萬元的購買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