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越南人利用新冠疫情偷渡入境 幸未染疫…臺籍船長起訴

屏東地檢署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等起訴孔姓船長及楊姓船員。 。(圖/記者陳昆福攝,資料照片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孔姓船長駕駛東港漁船利用檢警調、海巡單位全力防堵新冠肺炎之際,涉嫌以海上接駁方式載運越南籍31名偷渡客企圖入境,於小琉球西南海域被查獲,屏東地檢署19日依涉嫌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等起訴孔姓船長及楊姓船員。

察官認孔及楊兩人在新冠肺炎傳染病流行期間,爲貪圖小利,罔顧國人生命健康,以漁船將高達31名健康狀況不明之越南籍人士接駁進入我國海域,雖上開31名越南籍人士經隔離檢疫後均未感染新冠肺炎,然已造成防疫破口之恐慌,惟他們2人偵查中均能坦承犯行,已有悔意,因此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起訴書說,孔姓船長向真實姓名年籍不詳綽號澎仔」年男子租用漁船,自2020年2月間起擔任該漁船船長,楊男擔任該漁船船員。他們與綽號「阿成」男子接觸,約定載該批越南籍男女入境臺灣,事成後孔可獲得新臺幣5萬元報酬,楊則能獲得2萬5000元報酬。

孔等兩人於3月20日15時許,自屏東縣東港鎮出港後,於同年月21日7時許,在東港外海約70至80浬處附近海域,以上開漁船接駁黎姓等越南偷渡客欲偷渡入境,嗣經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第八海巡隊於同年月21日16時50分許,在小琉球西南外海約10.6浬處附近海域,登檢該漁船而當場查獲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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