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銀行業被罰1.45億元 10人涉騙貸被終身禁業

證券時報記者 謝忠翔 劉筱攸

剛剛過去的5月,銀行業延續從嚴監管,處罰力度有增無減。根據證券時報記者梳理,5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人民銀行及國家外匯管理局等監管部門開出141張罰單,單月合計處罰金額約爲1.45億元,環比大幅增長。

值得一提的是,5月31日,金融監管總局發佈2024年規章立法工作計劃,包括修訂7部規章、制定6部規章。涵蓋的領域包括行政處罰、資管監管、消費者保護、公司治理和內控合規等一系列監管規章,釋放金融監管部門加大力度推動金融業規範發展的信號。

農商行罰單最多

股份行罰額8009萬元

2024年以來,金融監管持續高壓,罰單數量也有所增多。

5月,金融監管部門共對92家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出141張罰單,罰單金額合計約1.45億元,罰單數量雖較4月有所下降,但罰單總金額環比增長約25%。其中,個別銀行單張罰單就超過了6700萬元。

從被罰銀行類型來看,5月被罰金額最多的是股份制銀行,合計被罰8009萬元;農商行及農村信用社合計被罰約2169萬元;國有大行被罰1675萬元;城商行、村鎮銀行分別被罰1188萬元、1112萬元;政策性銀行則被罰377萬元。

從罰單數量來看,農村金融機構的領罰次數顯著較高。其中,農商行及農信社5月領到43張罰單,村鎮銀行則有21張。此外,國有大行、股份行的罰單數量分別爲34張、22張;城商行和政策性銀行被開出的罰單分別有17張、4張。

從被處罰分支機構的地域分佈來看,廣東、河南、江西等地被罰銀行分支機構的數量、金額位於前列。其中,廣東地區有14家銀行分支機構合計被罰7683.2萬元,被罰的農村金融機構數量也最多;河南地區有15家銀行分支機構被罰1286萬元,多涉及國有大行和股份行。此外,江西有14家銀行分支機構被罰約663萬元,主要來自於一些農商行和村鎮銀行。

千萬級罰單再現

貸款違規最普遍

今年5月,被罰金額最多的銀行爲平安銀行,該行總行被罰6073.98萬元,分支機構則被罰650萬元。目前,這也是2024年以來銀行業收到的最大額罰單。

平安銀行因違法違規行爲被罰,主要涉及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信貸業務、理財業務等。例如,該行存在未按監管規定審查審批重大關聯交易,以及違規接受第三方金融機構信用擔保等違規行爲。鉅額罰單開出當日,平安銀行迴應證券時報記者稱,此次被罰系2019年原銀保監會的檢查結果,5年來該行已認真落實監管檢查的各項要求,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

5月被罰金額分列第二、三位的銀行是建設銀行、光大銀行。包括建設銀行河南省分行在內的7家分支機構合計被罰665萬元,其中建設銀行河南省分行一次性被罰240萬元。這些機構涉及的違規行爲主要包括貸前調查未盡職、貸後管理不到位,違規發放個人住房貸款、發放虛假用途的抵押貸款,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等。另外,光大銀行位於江蘇的多家二級分行也遭到處罰,光大銀行合計被罰593.9萬元。具體來看,主要原因系票據業務違規,包括集團客戶授信管理不到位、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來源於貸款資金、貼現資金直接回流出票人等違規行爲。

從金融監管部門5月開出的141張罰單來看,受處罰銀行的違規行爲涉及金融行業的多個方面,包括賬戶管理、反洗錢、風險控制、信息披露、貸款業務管理等。其中,貸款違規、反洗錢問題、內部控制不足、違規掩蓋不良貸款和未依法履職盡責等行爲最爲普遍。以貸款違規爲例,具體表現包括房地產相關貸款違規、貸款被挪用、違規發放貸款、貸款管理不到位;按揭貸款資金未直接支付至預售資金監管賬戶、辦理虛假按揭貸款、購房按揭貸款首付款管理不盡職等。此外,也有一些信貸資金違規流入限制性領域,比如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或股市。

涉騙貸等行爲

10人被終身禁業

值得一提的是,5月共有227位銀行業務相關責任人因違法違規行爲遭到處罰。其中,有10人因“騙取銀行貸款”“授信管理、內部控制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等行爲被監管給予終身禁業處罰。

總體來看,5月共有16人遭到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的處罰;有90人遭到罰款,合計被罰金額超過395萬元,同時有184人受到金融監管部門警告。從處罰對象來看,遭受監管處罰的地方分行行長、副行長等主要責任人並不在少數,在所有被處罰的人員中佔比超過三成,不少責任人還是股份行地方分行的“一把手”。

具體分析個人罰單,最爲普遍的受罰原因是貸款發放前的審查工作沒有做到位,導致貸款風險增加。一些案例顯示,銀行貸款資金遭到挪用,貸款資金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而是被用於其他目的,甚至有人發放虛假用途的貸款。此外,也有相關責任人採取不正當手段掩蓋貸款的不良狀態,比如通過虛假業務協助企業進行違規轉貸。部分案例還顯示,有信貸人員違法放貸造成銀行鉅額損失,以至被司法機關判處刑事處罰。

根據上述罰單,證券時報記者從裁判文書網瞭解到,某股份行西安分行客戶經理高某飛,聯合另外3人使用僞造的公積金繳存記錄等虛假資料,共組織27人(次)進行貸款,合計從某銀行西安分行騙取貸款523.63萬元。其中,高某飛利用職務便利,通過虛假材料進行騙貸,並造成了該行的嚴重損失。最後,高某飛等人因騙取貸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