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衝突「三因素」調整拘捕策略 港警臥底鎖定「最勇武」目標

香港11日晚間多名身穿黑衣男子協助制伏示威者。(圖/香港01授權使用,請勿隨意取用,以免侵權,下同)

本報訊

昨日(11日)多區爆發警民衝突,至晚上防暴警察於軒尼斯道的拘捕行動中,有多名身穿黑衣、打扮與一般示威者無異的人士,協助拘捕及制伏示威者。據瞭解,昨日的示威衝擊中有近百人被捕,另外由於警方的最新評估,認爲激烈示威形勢近日出現變化,最激進一羣出動汽油彈、懷疑氣槍情況增加、以及示威活動社會構成更大影響、及認爲近兩日上街人數有減少跡象,因此加強執法行動。此外,過往行動中拘捕的多爲「走得較慢」的一羣,因此派出臥底人員混入示威人羣中,鎖定「最勇武」的示威者,臥底昨晚「收網」將目標人物拘捕。

派臥底應付武力升級 近百人被捕

昨日(11日)入夜後,警方於多區出動防暴警察,並施放多枚催淚彈,期間又於制伏多人,包括尖沙咀銅鑼灣太古站等,最後多名示威者被拘捕,包括被捕時表示自己爲社工的男子。據瞭解,昨日的示威衝擊中,有近百人被捕。警方的最新評估,認爲激烈示威的形勢在週六、日出現變化,包括部分示威者使用汽油彈、疑似氣槍狀武器的情況,較過往頻密,對社會安寧構成更大的威脅,甚至在部分社區因應示威活動商舖決定關門,所以決定加強拘捕行動。

調整拘捕策略 鎖定「最勇武」示威者

此外,在過往以防暴警清場拘捕行動中,被捕的人士往往是「走得較慢」的一羣,而真正最「勇武」,使用暴力程度最強、有份作出決策的一批示威者,則多在防暴隊到場時已離開。針對「最勇武」一批示威者,警方調整了拘捕策略,派出臥底混入示威者羣中,昨日在銅鑼灣「收網」採取行動,拘捕了早前鎖定的一羣「最勇武」目標人物。

黑衣人協制伏示威者 傳媒追問不予迴應

昨日(11日)約10時半,銅鑼灣現場可見,警方制伏示威者期間,有多個身穿黑衣、帶上頭盔口罩以及豬嘴衣着儼如示威者的人士,協助警方制伏示威者,當中更有人手持疑爲警棍揮向示威者;該批人士遊走於現場卻未有警員向他們採取行動,據瞭解,他們是警方臥底。

現場片段可見,軒尼線道多人被速龍小隊及防暴制伏,期間有多名衣着儼如示威者的人士協助拘捕行動,以身壓倒示威者,並以索帶挷起被拘捕人士雙手;及後大批傳媒上前追問一名手持對講機並帶上耳機、疑爲警方臥底的男子,有傳媒要求他出示委任證等,惟對方未有正面迴應,叫記者以自己的專業知識判斷,最後該名人士由防暴警員護送下離開。他們其後登上一部白色小巴離去,翻查車牌資料,車牌爲預留給政府登記的車輛。

另外,尖沙咀現場可見,有人於人羣內持疑似槍狀物體,並疑開槍,但未知該人爲何許人

警察通例29章

武力與槍械的使用

警務人員與市民接觸時,必須自律和剋制。除非有絕對需要及沒有其他辦法可完成合法任務,否則不得使用武力。

警務人員在使用武力前,須表明身分及在情況許可下儘量向對方發出警告,表明將使用何種武力和武力的程度。在可行範圍內,應儘量讓對方有機會服從警方命令,然後纔可使用武力。

使用武力的原則是,所使用的武力必須是爲達到目的而須使用的最低程度武力;達到目的後,須立即停止使用。該等武力必須在當時情況下屬合理的。

警方調整拘捕策略後,據知拘捕近百人,部分爲「最勇武」目標的一羣。不過,在尖沙咀、太古城、銅鑼灣、葵涌等地區作驅散或拘捕時,部份使用武力的情況令人質疑,包括在尖沙咀驅散時,有速龍小隊成員向正逃跑的示威者背後開槍,連發多下胡椒彈、有少女懷疑眼部布袋彈骨眼球爆裂現仍昏迷、在太古地鐵站的長扶手梯追捕及以警棍連續多下追下示威者等,均受到街坊、地區人士等批評。

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