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酗酒沒錢花就偷 還放火想燒死全家!這款扯父免養準了

不滿酗酒父經常家暴還縱火想燒全家,邱姓姊弟向法院訴請免除扶養義務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邱姓姊弟不滿年幼時,父親常酗酒藉故不工作,多次閒賦在家,歷次均長達數個月,不僅未負擔家用,還因缺錢花就恐嚇他們的母親,若要不到就偷母親辛苦打2份工的錢,邱父還經常暴力相向,甚至因財務問題與母親爆口角,就縱火把他們住的公寓整棟燒了,因此向法院訴請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邱姓姊弟主張,從小都是仰賴母親兼2份工作辛苦扶養,父親缺錢花用就多次偷竊母親金錢,還爲索討金錢恐嚇母親,並多次酒後對他們3人言語恫嚇、暴力相向,導致他們每晚都心生害怕、難以入眠。

他們讀國高中時,父親仍持續酗酒暴力習慣,2004年2月10日,父親酒後騷擾全家、毆打他們及母親,並將他們3人趕出家中,母親因不堪長期家暴,在2004年6月15日與父親離婚,他們的親權由母親單獨負責,之後父親就未與他們共同生活,也未提供扶養費用。

不料,2009年7月2日父親與母親因財務問題發生口角,父親竟在凌晨到他們住的公寓縱火,最後經法院判刑全案確定。

邱姓姊弟的母親作證時指稱,邱男結婚時有工作,但隔沒多久又沒工作,婚後工作有一天沒一天,沒有給付生活費或扶養費,常常給3元要5元,離婚之後,邱男假借看小孩就來家裡,但不是偷錢或就是借錢。

2009年7月1日因爲機車所有權問題,雙方意見不同,邱男就放火燒了整棟公寓,裡面住了很多人,她跟孩子3人躲在後陽臺才倖免於難,離婚後邱男沒有給付過扶養費,婚前就家暴,喝醉就被他用拳頭打,還對孩子們呼巴掌或體罰,三更半夜不讓他們睡覺,要他們起來背書。

法官審酌,邱男在孩子們年幼時,就未給付扶養費,與孩子的母親離婚後,也未曾扶養,且僅因與孩子母親間財務問題就縱火燒房子,堪認邱男無正當理由,未盡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身爲直親血親卻又無故爲身體及精神上不法侵害行爲,且情節重大。

日前依法判決,若強令邱姓姊弟等負擔邱男的扶養義務,明顯有失公平。因此,依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邱姓姊弟請求免除對邱男的扶養義務,核無不合,應予准許。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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