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挽救20傷患!黃慧夫煎熬含冤11年 嘆:當醫師救人是錯誤選擇

黃慧夫醫療過失案,再審獲判無罪,全案確定。(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徐愷昕臺北報導

臺大醫院整形外科主治醫師黃慧夫,2008年時爲一名少年手術,但少年術後自行轉院,變成右腿缺血性壞死,最後截肢,黃慧夫被依業務過失重傷害提起公訴。官司歷經11年纏訟,19日高院再審終於翻案逆轉判無罪確定,不過對黃慧夫而言這遲來的正義一點也不公平,多年來他在沒有任何錯誤情況下揹負罪刑,煎熬生活讓他痛苦難耐,連最初當醫師的熱忱也被消磨殆盡,對他來說「在臺當醫生豬狗不如」。

官司纏訟期間,黃慧夫還經歷八仙塵爆,當天他剛好是留守醫師,醫院在接收了20位急診燒燙傷病患後,因每個都有生命危險,爲了將傷者安置好,黃慧夫與醫療團隊日以繼夜的開刀,當時複雜手術10至12小時都有,所幸最終所有病患都有挽救回來,且皆沒有重大傷害、功能不良及截肢後遺症問題。不過對此黃慧夫無奈坦言,「這些使命在法院裡面是毫無價值的」,他表示「在臺灣千萬、千萬、千萬不要當醫生,醫生是一個豬狗不如的行業」,甚至還奉勸兒子不準當醫生,「他當醫生我就打斷他的腿,這是一個錯誤的選擇、錯誤的職業」。

一位醫師一旦受過刑事案件,在醫院就失去了申請升遷及進修的資格,因此對黃慧夫而言,這一個不公平的審判幾乎毀了他的前途案發後他不僅生活被壓得喘不過氣,工作精神也全被綁住,回想過去總能因成功救起一位病患感到非常開心,但現在那份喜悅也已消逝,以前因爲環境及家庭教育讓他畢業後選擇在醫療中心工作,現在他覺得這一切實在非常不值得。

19日高院判決出爐,黃慧夫走出法院時感慨的說:「我是個非常謹慎的人,我本來就沒有犯下任何錯誤,但因爲被不公平的司法審理,讓我知道,不是我謹慎就可以解決,我還要更小心司法對我造成的傷害。所以要有防禦性的醫療,因爲除了我自己保護我自己之外,這個國家、這個社會、這個司法制度是不會保護我的。」

他認爲,或許有人會覺得4個月也許是輕罪,但倘若在自己沒有錯誤的情況下,身上揹着4個月有期徒刑,公平正義到底何在?只能說這11年來他所經歷的煎熬沒人可體會,也沒人可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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