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大入侵種海蟾蜍 飼養登記期限只到6月14日
海蟾蜍雄性個體。圖/林務局提供
農委會4月7日將世界百大入侵種海蟾蜍公告列爲有害生態環境、人畜安全之虞、原非我國原生種陸域野生動物種類,自4月15日起,各地方政府啓動爲期2個月的海蟾蜍飼養個體登記作業,目前登記期限已進入倒數階段。
林務局呼籲,仍未登記的飼主務必把握最後幾天,於6月14日前主動向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登記,才能合法繼續飼養避免受罰。
林務局表示,海蟾蜍會捕食小型野生動物,肉食性動物如果誤食具毒腺的海蟾蜍也會中毒死亡,一旦逸出野外將對本土生態構成威脅。在海蟾蜍被公告列爲有害入侵種後,即禁止私下繁殖、買賣,民衆於公告前飼養個體,必須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辦理登記,藉由納管後定期查覈,可降低隨意棄養、放生危害生態的風險。
農委會委請經濟部5月19日公告修正「限制輸入貨品表」,也將海蟾蜍列爲管制輸入清單的8478種外來野生動物之一,從源頭阻絕外來種入侵。
另外,去年11月被發現疑似棄養、放生而大量繁殖,入侵南投草屯的海蟾蜍野生族羣,透過林務局結合農委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臺灣兩棲類動物保育協會及南投縣政府啓動移除後,目前移除數量已超過1800多隻,當地民衆也因擔憂自家毛小孩誤舔海蟾蜍中毒,人畜安全備受威脅,紛紛協助通報或移除。
林務局呼籲,海蟾蜍持有者請把握最後期限,於6月14日前攜帶相關申請書表及證明文件(飼主身分證明文件、可供辨識之動物照片及相關證明文件),向飼養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登記,纔可以繼續飼養。無法再飼養的民衆,也應於期限內將持有個體送交各縣市主管機關處理,切勿隨意放生或丟棄野外。
飼主未於期限內登記備查,可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51條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該個體,有辦理登記需求的飼主,於林務局自然保育網下載專區的申請書表中,下載登記申請書( http://conservation.forest.gov.tw/0000283 ),大衆如發現有人違法飼養公告有害入侵種海蟾蜍、綠鬣蜥時,可向各縣市主管機關檢舉,以共同防範外來種入侵本土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