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蟾蜍列外來入侵種!飼主須於6月14日前登記備查

原做爲寵物的海蟾蜍,疑似遭民衆棄養外溢到自然環境中,破壞了生態平衡而必須被移除。(挺挺動物應援團創辦人劉偉蘋提供)

繼2019年公告「美洲綠鬣蜥」爲有害入侵種後,外來種「海蟾蜍」由於壽命長、適應力及繁殖力、毒性強,農委會今(7)日公告「海蟾解」列入有害入侵種行列,在4月15日公告生效後,已飼養之個體應於指定期限2022年6月14日前向所在地縣市政府完成登記,且不得再私下繁殖或買賣,違者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海蟾蜍(學名:Rhinella marina)爲世界百大入侵種,過去許多國家爲防治甘蔗、香蕉與其他經濟作物的各種不同害蟲,將海蟾蜍引入世界各地,目前已在澳洲、菲律賓及日本等國家造成生態危害問題。2021年11月國內在南投草屯發現野外族羣,疑似爲放生或寵物棄養個體在野外繁殖所致,爲防止入侵情勢擴大,林務局結合農委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臺灣兩棲類動物保育協會及南投縣政府,啓動移除作業,截至目前已移除超過1600餘隻。

因此,農委會於2022年4月7日將其公告列入「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1條第1項所定有害生態環境、人畜安全之虞之原非我國原生種陸域野生動物種類」,爲防止民衆飼養、繁殖之海蟾蜍個體不慎逸出野外,引發本土生態浩劫。

林務局表示,海蟾蜍持有者須於2022年6月14日前,攜帶相關申請書表及證明文件(飼主身分證明文件、可供辨識之動物照片及相關證明文件),向飼養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登記,始得繼續飼養或持有,且不得再私下繁殖、販售。

林務局指出,持有海蟾蜍之民衆如未於期限內向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登記備查,或於登記後規避主管機關查覈,可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51條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