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你找到女友我就搬走」 國標舞老師被要求搬離怒告男友人背信

馮女指控鄭男沒有依照協議自己結交女友,然後要求她搬家,涉嫌背信。(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pexels)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臺北馮姓國標舞老師提告指控,她之前和鄭姓好友籤協議,馮女可搬進鄭男家中,等幫鄭男物色到可靠的女友再搬離,結果鄭男交了個沒經過她篩選的女友,就要求她搬走,害她突然無家可歸,控告鄭男涉嫌背信罪,但臺北地檢署認爲與犯罪構成要件不符,5日處分不起訴鄭男。

據瞭解,馮女去年間向北檢提告表示,自己本來是在外面租房子,因爲和鄭男簽了協議書,才解除租約,搬進鄭男家中,原以爲要等到幫鄭男找到女友再搬家,卻突然被要求搬走,鄭男還報警趕她。

鄭男挨告後承認確實友簽了這份物色女友的協議書,但是他自己早就有女朋友了,馮女是趁他開車很累的時候,抓着他的手在協議書上簽名,因爲事後覺得這樣不太好,所以希望馮女離開。檢察官認爲,這份特殊的協議書內容並非委託對方做事,與背信罪構成要件不符,處分不起訴馮男

療愈!紓壓!心訣大公開

【其他新聞

MAAKKI團購網下線衝「衆籌」 「打米」隔天領回饋…2年吸金1.3億

免費愛滋試劑補助疑遭詐領 7400元都流向志工:他們不想曝光,我代領

就是不想出庭「我認罪快判一判」 他獲判無罪...罵法官5字經又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