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被判無法存活「孕媽狂跑急診」 德州最高法院仍阻止墮胎

▲支持合法墮胎權的美國民衆上街抗議。(圖/路透)

記者吳美依/綜合報導

美國德州婦女考克斯(Kate Cox)被醫師告知,肚內胎兒罹患致命遺傳疾病,很可能流產、死胎或夭折,自己也因爲懷孕併發症,已經至少四度送急診。她希望獲得法院命令合法墮胎,6日也獲得地方法院批准,7日卻被最高法院裁定暫緩阻止,即使因爲健康風險考量,仍無法順利終止妊娠。

CNN、美聯社等外媒報導,考克斯8月發現懷孕,10月得知寶寶罹患愛德華氏症,這是一種染色體異常疾病,將導致體內多器官異常,很可能淪爲死胎,即使出生也只能在子宮外存活幾天。她懷孕後已因嚴重抽搐及原因不明的體液泄漏,至少四度送急診,「繼續懷孕會讓她置於嚴重併發症的風險中,威脅其生命與未來生育能力,(後果)包括子宮破裂與子宮切除術。」

德州法律規定,孕婦在懷胎第6周起禁止墮胎,是全美最嚴格的禁令之一。德州地方法院一名法官6日裁定,對該州墮胎禁令實施14天臨時禁制令,以利考克斯合法終止妊娠,未料隔天就被最高法院暫緩,並且沒有提及公佈全面裁定的時間表。

Kate Cox, the mother of two whose request for an abortion was granted by a Texas judge, speaks out to @NBCNews in an emotional interview after the ruling.“We’re going through the loss of a child,” Cox says. “There's no outcome here that I take home my healthy baby girl.” pic.twitter.com/yI2fBEMvGc

自此案消息曝光後,德州總檢察長帕克斯頓(Ken Paxton)就提交請願書,要求最高法院介入,最後也成功干預。他認爲,考克斯不符合德州墮胎禁令中的醫療例外,無法證明罹患與懷孕有關的「危及生命疾病」,或者相關症狀具有死亡及重大身體傷害風險。

帕克斯頓過去就曾威脅,他將起訴任何一名協助墮胎的人,包括醫護人員。最高法院裁定7日出爐前,他曾致信德州三間醫院警告,即使地方法院允許考克斯墮胎,「也不會讓你們或任何人免於民事與刑事責任」,包括第一級重罪起訴及每項違規至少10萬美元(約新臺幣314萬元)的民事罰款。

考克斯的律師與法律倡議組織生育權利中心(Center for Reproductive Rights)批評,帕克斯頓的請願令人震驚,並表現出「對於考克斯生命、生育能力與法治的漠視。」他們6日受訪時未透露考克斯將在何時何地墮胎,但表明計劃以最快方式進行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