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租代管達9成以上滿意度 內政部:續推2期計劃
去年在六都試辦首期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參與房東與房客分別有98%、95%肯定支持。/圖業者提供
內政部委託調查指出,去年在六都試辦首期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參與房東與房客分別有98%、95%肯定支持,不過,去年全國目標媒合1萬戶,內政部認爲,包租代管達實質成效,已推動社宅包租代管第2期計劃,擴至14個縣市政府,進一步往8年20萬戶目標邁進。
營建署去年9月底,委託財團法人臺灣地理資訊中心辦理住宅需求動向調查,回收1350 份有效問卷,其中98%參與包租代管房東表示支持,89%可節省招租與管理成本,已媒合成功的房東91%願意繼續參加,原因包括加入享有稅賦優惠、修繕補助、租屋糾紛排解等多項好處。
至於房客部分,有95%表達支持、8成認爲可節省找房時間,還有較市價低的租金折扣、社會弱勢租金補貼、租屋糾紛排解等優點。受訪房客也透露,加入後可改善過去租金無法負擔、屋齡大、屋況差、缺乏電梯及停車位公設等困難。
內政部營建署主秘王東永表示,包租代管租金以市場行情打9折,房東直覺會少了1成收入,但包含房屋、所得、地價稅都有所減免,實際上可能大於少收的1成租金,另外政府會提供租賃契約公證、每年房屋修繕1萬元補助,以總帳來說,對房東有利。
王東永進一步指出,房東加入包租代管後,只要簽約,始算租金,由政府系統來找房客,無須擔心房子租不出去的空窗期;不會有實質損失外,更不用參與後續房子維護管理、糾紛處理。對房東而言,有時資訊不是那麼充分公開,會加強透過網路、媒體宣傳,讓更多房東加入包租代管行列。
而包租代管政策,媒合成功的房客中,有65%本身或同住家人具有弱勢身分,顯示有效解決弱勢租屋問題,內政部人員表示,已推動社宅包租代管第2期計劃,與14個縣市政府,以及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地方租賃公會合作,以「縣市版」及「公會版」雙軌模式,共同推動2萬戶目標。
雖然參與房東、房客對包租代管一致好評,但去年媒合度僅約5成,屋比房屋總監陳杰鳴認爲,臺灣長期呈類租屋黑市,房東租屋多不報稅,雖加入包租代管,稅賦有所減免,但之後若想退出,擔心後續租屋仍會被查稅。另外,有些房東顧忌租屋給社經弱勢民衆,會有付租能力不足,甚至進而變成凶宅的風險,都對租屋代管產生一定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