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罰4.7億賴帳 遠通反向高公局月討352萬郵資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遠通電收自從接下ETC後,因爲使用率未達7成和收費系統進度落後,總共被高公局開罰4.7億多元,但業者不但耍賴一毛都沒繳,還反過來索討寄催繳單的352萬元郵資,甚至打算未來要按月追討,最後恐怕得全由納稅人埋單。

遠通電收因ETC使用率一直未達合約標準,以及計程收費門架工程延宕,截至2013年6月底爲止,分別被高工局開罰4.04億元和7000多萬元,沒想到業者以「不合理」爲由,拒絕支付罰款,目前雙方正進行訴訟中。

沒收到半毛罰款就算了,不料遠通電收在上週發文高公局,要求負擔1月寄發通行費平信催繳單的郵資325萬元,且未來還將逐月請款。遠通電收發言人陳世莉迴應,「在計程之後,高公局要求就是說,未繳通行費要增加一個平信通知,那這個部分高公局也同意郵資要由高公局來付。」

面對遠通電收指控,這筆費用沒有訂在合約裡面,應該由高公局來付。高公局副局長吳木富坦言,「確實是去年這樣子規劃,但是今年1月份,立法院在預算的主決議當中,要求政府不能支付這筆。」

對此,網友直接大罵根本是吃人夠夠的集團,連通知繳款的郵資費也不願意負擔,可見真的賺很大;也有人認爲,此舉顯然是明目張膽向國庫吸血;還有網友則建議,乾脆收回國家管理;更有人酸說,這就是嚴格把關。(更新時間: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