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2021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爲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精神,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准,北京大學2021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以下簡稱強基計劃),以“爲國選才育才”爲宗旨,探索多維度考覈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爲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機構與原則
爲加強組織領導,我校成立強基計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由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我校將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程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二、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各省(區、市)符合2021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有志於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且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的學生均可報名。
招生對象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01、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併錄取批次省份以各省份劃定分數線爲準),且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該省份強基計劃招生入圍標準。
02、對於獲得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二等獎(含)以上成績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併錄取批次省份以各省劃定分數線爲準)可入圍相應省份的強基計劃考覈。
三、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01、強基計劃招生專業
02、招生計劃以我校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公佈信息爲準。
03、考生僅可選擇一個專業組進行報考,各專業組單列計劃,單獨排隊入圍及錄取。醫學組在北京大學醫學部招生代碼下錄取。
04、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須符合報考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見附件)。
05、傳統高考省份理工類考生僅限報考Ⅰ組和醫學組,文史類考生僅限報考Ⅱ組。
06、Ⅰ組中歷史學類、考古學、哲學、中國語言文學類(古文字學方向)專業只錄取有志願考生。
四、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4月12日至4月30日,考生可登錄北京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1),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強基計劃。
(二)考生參加2021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
(三)入圍考覈辦法
6月26日前,在各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併錄取批次省份以各省份劃定分數線爲準)上,依據報考強基計劃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加分,下同)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分省分專業組強基計劃招生計劃數的6倍確定各省份入圍考覈的考生名單(末位同分同入圍),並公示入圍標準。
對於獲得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二等獎(含)以上成績,且按破格申請報考強基計劃的考生,如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併錄取批次省份以各省劃定分數線爲準),可破格入圍相應省份的強基計劃考覈。破格入圍考生不佔以高考成績入圍考生計劃,破格入圍且最終被錄取的考生不佔已公佈的強基計劃招生計劃。
(四)考覈測試
我校將於6月28日至7月4日對入圍考生進行考覈測試,具體安排以網上報名系統內通知爲準。
01、學科基礎素質測試
02、綜合素質考覈
我校將對學生綜合素質進行全面、深入的考覈和評價,並通過面試對考生綜合素質材料進行覈實。
03、體育測試
我校將對入圍考生組織體育測試,測試項目包括:身高體重指數、肺活量、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仰臥起坐。體育測試優秀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04、破格入圍
對於破格入圍考生,我校將根據其學科特長單獨進行考覈。
(五)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強基計劃綜合成績滿分100分。其中,高考成績(折算成百分制)佔綜合成績的85%;我校組織的考覈測試成績(即學科基礎素質測試+綜合素質考覈)佔綜合成績的15%。
2、確定錄取名單
根據強基計劃各省份各專業組招生計劃數,各專業組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確定預錄取名單。根據預錄取考生高考成績、專業志願,按平行志願規則進行專業錄取。若考生高考成績相同,則按以下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進行專業錄取:校測總分、學科基礎素質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考覈。
破格入圍考生綜合成績達到所在省份對應專業組強基計劃非破格入圍考生最低錄取綜合成績時,我校將予以錄取(不佔所在省份公佈的強基計劃招生計劃),並根據其競賽成績、綜合成績、專業志願等進行專業錄取。
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經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報各省級招辦審覈,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於7月5日前公佈錄取結果並公示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志願錄取。
五、培養方案
爲深入貫徹黨和國家關於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重大戰略部署,落實教育部關於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同時基於長期以來基礎學科人才培養的深厚積澱和豐富經驗,北京大學將實施“深化基礎學科人才培養計劃”,開展“博雅學堂”試點工作,統籌推進強基計劃入選學生的全過程培養。
北京大學強基計劃着力實現學生成長、國家選才、社會公平的有機統一。對於錄取考生,將制定有針對性的管理方案,完善本碩博銜接培養模式,培養有志於投身基礎學科研究,或從事高端芯片與軟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進製造和國家安全等關鍵領域,以及國家人才緊缺的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的綜合素質優秀的拔尖創新人才。
1、實施靈活、個性的培養方案
院系將結合專業培養目標,凝練核心課程體系,爲強基計劃入選學生制定基礎兼顧個性的教學計劃和培養方案,一方面加強專業基礎的培養,另一方面也給予學生更大的自主選課空間和發展支持,搭建與其他高校和科研院所深度合作的戰略平臺,制訂特殊政策鼓勵學生跨學科、跨專業、跨階段選修和跨學校選修,提高學生的學科交融能力。
2、採取多元化授課方式,打造多層次授課平臺
通過大班授課、小班研討的教學方式,促進教學方式的轉變。充分運用翻轉課堂、自主研討課、小班課、研究性教學、實踐教學等新的教學形式和方法,加強師生互動,開闊學生視野,擴大知識面,引領學生了解學術前沿問題,培養學生自主學習、終身學習的能力。
3、全面落實導師制
安排院士、講席教授、傑青等頂尖學者擔任導師、班主任,爲學生授課,實施“1+X”導師制,爲每名學生配備一名專業導師和多名跨學科導師,在課程學習、科學研究、職業生涯規劃、思想政治教育、素質教育和心理健康等方面提供引領、指導和幫助,形成全人培養、全面成才模式。
4、鼓勵學生參與科研,加強創新和實踐能力培養
依託科研優勢培養高素質的研究型人才,爲有志於投身科研的優秀學生提供高水平的科研平臺和交流機會,鼓勵教師把本領域的最新科研成果和發展方向融入到本科生教學中,鼓勵學生積極申請本科生科研課題,接受完整的科研訓練,在強化本學科基礎的同時提供交叉學科領域學習和研究的平臺,進一步培養學生的學術能力和創新意識。
5、開展多渠道國際交流
鼓勵、支持學生參加學術會議、長期或短期國際交流項目、國際專業類競賽等交流活動,讓學生接觸世界科學文化研究最前沿,融入國際一流的學術羣體,拓展國際視野,推動學生知識創新與技術創新的融合。
6、實施全面素質培養
融通教學與科研,堅持實踐育人,引導學生緊密結合經濟社會發展變化和生活實際,實現知行合一,造就未來能夠堅定投身國家重大戰略發展領域建設的、具有科學精神、科學方法、科學知識與科學能力的基礎學科專業型創新人才和跨學科複合型創新人才。
(強基計劃各招生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詳見我校本科招生網,點擊“閱讀原文”查看)
六、其他說明
(一)對於綜合素質材料造假或在我校考覈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由相關部門按規定進行處理。
(二)招生專業涉及多個培養單位的,我校將根據考生意向及測試情況確定考生進入的培養單位。
(三)強基計劃招生及培養工作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執行。若遇教育部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執行。
(四)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入校後原則上不得轉專業。
(五)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我校考覈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路費和住宿補貼。
(六)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七)學校考覈工作方案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可能影響招生考試過程的情況,將根據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另行通知。
七、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示。對我校強基計劃招生有異議,可以書面形式具名進行申訴,申訴聯繫方式:
地址:北京大學老化學樓120室 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871
電子郵箱:bdzsb@pku.edu.cn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複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北京大學紀委辦公室、監察室聯繫方式:
電話:(010)62755622
郵箱:jwbgs@pku.edu.cn
八、諮詢及聯繫方式
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
地址:北京大學老化學樓120室 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871
招生諮詢電話:(010) 62751407,(010) 62755074
傳真:(010) 62554332
郵件:bdzsb@pku.edu.cn
北京大學招生網:http://www.gotopku.cn
北京大學醫學部招生辦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8號北京大學醫學部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191
招生諮詢電話:(010) 82802191
傳真:(010) 82802223
電子郵箱:bkzs@bjmu.edu.cn
北京大學醫學部招生網:
http://bkzs.bjmu.edu.cn
陽光高考信息平臺:
https://gaokao.chsi.com.cn
本《簡章》由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