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大學2011年自主選拔錄取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東南大學2011年繼續開展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工作。爲了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卓越人才培養合作高校北京理工大學、重慶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東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天津大學、同濟大學、西北工業大學等九校簽署《卓越人才培養合作框架協議》,並決定2011年聯合開展自主選拔錄取改革,進行卓越人才培養合作高校聯合自主選拔錄取學業能力測試(以下簡稱“學業測試”),共同選拔具有創新潛質、學科特長,以及全面發展,綜合素質較高的優秀學生。
一、招生計劃
自主選拔錄取計劃納入東南大學2011年招生計劃,招生人數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二、報名條件
採取以中學推薦爲主、學生自薦爲輔相結合的原則,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1、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奧賽省級賽區數學、物理、化學競賽二等獎(含)以上的理科考生;
2、在高中階段獲得經東南大學認可的其他全國性重大獎項或省級一等獎的考生;
3、在高中階段,獲得經東南大學認可的個人發明專利(不含外觀專利)或具有較強創新能力的理科考生;
4、高中階段學習成績一貫優秀、綜合素質高的省級重點中學應屆畢業生;
三、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一律採用網上申請的形式,時間自2010年12月10日0時起,至12月30日24時止。
考生登錄“卓越人才培養合作高校聯合自主選拔錄取報名系統”(以下簡稱“報名系統”)(http://202.120.188.254和http://222.66.109.7),根據提示進行。
2、遞交材料:網上報名後須遞交以下材料,並於2011年1月5日(以當地郵戳日期爲準)前,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寄送至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郵寄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東南大學路2號,郵編:211189,信封標註“自主選拔”:
1)申請表,用A4紙打印,所在中學簽署推薦意見、簽名、加蓋中學公章;
2)考生獲獎證書複印件;
4)身份證複印件;
5)個人陳述(不少於800字)等材料。
四、選拔程序
1、初審:東南大學將組織專家對考生進行初審,確定參加“學業測試”的名單。考生可在“報名系統”中查詢結果;
2、測試:東南大學對初審合格的考生進行學業能力測試,考生通過“報名系統”繳費,並打印准考證;
測試科目:閱讀與寫作能力測試、數學與物理水平測試(文科考生只考數學部分)
測試時間:2011年2月26日(全天)
測試地點:在全國部分省(區、市)設有25個測試點,考生可根據情況自由選擇。
3、資格認定:東南大學依據考生學業能力測試的單科成績和總成績,綜合考慮,認定資格,確定等級。
對學業能力測試成績優異的考生,經過東南大學學科專家組的面試(面試具體事宜另行通知),對創新能力、動手能力、科研潛能及協作精神等方面特別突出的考生,給予“特等”級別的資格(2011年特等級別的認定在江蘇省試點)。
4、名單複覈:由東南大學相關學科的專家對已認定資格的考生名單進行復審,報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最終確認。
5、公示:東南大學將確認取得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考生名單報教育部及考生所在中學,並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考生所在中學校園內進行公示,接受監督。凡有舉報並經查實,取消其自主選拔錄取資格。
6、簽訂協議:確認具有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考生,均須與東南大學簽訂“自主選拔錄取協議”和“誠信承諾書”。
根據國家教育主管部門關於自主選拔錄取的有關政策,東南大學對獲得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考生給予一定的優錄政策:獲得自主選拔錄取一等的考生,高考錄取分數可降至省重點本科控制線;獲得自主選拔錄取二等的考生,高考成績達所在省重點本科控制線上30分即可錄取。具體優錄政策以考生與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簽訂的協議爲準。
六、保障措施
1、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覈、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堅持自主選拔錄取工作操作過程的公開、透明,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3、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工作全程監督,設有舉報電話:025-83791874
七、本簡章授權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聯繫方法:
部門: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網址:http://zsb.seu.edu.cn
地址:南京市江寧區東南大學路2號郵編:211189
電話:(025)52090271傳真:(025)52090273
電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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