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礦業大學(北京)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了保證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範招生行爲,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是國家公辦、教育部直屬的全日制全國重點大學,是列入國家“211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項目的高校之一,校址位於爲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丁11號。我校實行彈性學制,本科正常學制爲4年(建築學5年),修業年限可爲3-6年(建築學專業4-7年),學生分階段完成學業,優秀學生修完規定學分,可申請提前畢業。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培養方案規定內容,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准予畢業,頒發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本科畢業證書並根據《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工作細則》授予學士學位,優秀應屆畢業生可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

第三條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考生德智體美全面考覈綜合評價,擇優錄取。並接受紀委、監察部門以及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四條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設立由學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

第五條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學校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對招生工作的監督。

第三章 錄取

第七條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教育部領導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組織實施。

第八條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按照理工類文史類分類錄取,根據本校實際情況,統籌考慮近年來各省的考生數量、我校招生計劃生源情況和生源質量,研究確定來源計劃。招生計劃與相關考試科目要求以我校在各省公佈的來源計劃爲準。

第九條 我校爲第一批錄取院校,在各省的第一批本科控制線上提檔,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110%以內,平行志願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05%。

第十條 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願考生的錄取人數未達到計劃錄取人數時,將依次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

第十一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覈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情況下,安排專業時按投檔考生的實際考分採取分數優先的原則,不設專業級差,當考生實考分數相同時,依次優先錄取有政策加分考生、專業志願位次靠前和與報考專業相關科目成績較高的考生(理工類專業參考科目爲數學英語專業參考科目爲英語,文史類其他專業參考科目爲語文)。未被志願專業錄取且服從調劑的考生擇優調劑錄取,專業志願無法滿足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對於江蘇省考生,要求選測科目等級爲A、B,必測科目等級爲4C,對進檔考生按照“先分數後等級”的方式,結合考生的專業志願和綜合素質評價等其它指標,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和所錄專業。

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願清”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未被志願專業錄取且不服從調劑的高分考生在相應批次錄取期間,在我校生源不足的情況下,若考生提出調劑請求,須提供考生本人及家長簽名的服從調劑保證書等相關材料,由學校決定是否錄取。

第十三條 對於加分投檔的考生,由各省級招辦按照規定加分投檔,學校在確定錄取專業時以考生實際高考分數爲主要依據。實際高考分數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有加分的考生。

第十四條 往屆生錄取原則同應屆生

第十五條 根據學校專業設置及培養方式,部分專業的特殊要求

1. 採礦工程專業不宜女生就讀。

2. 英語專業只招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各專業均把英語列爲必修課,且部分課程將直接用英語授課,非英語語種考生請慎重報考。

3. 建築學專業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術基礎,調劑考生不調劑到建築學專業。

4. 報考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的考生數學單科成績不低於100分,報考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的考生數學單科成績不低於90分。

5.我校部分專業實行大類招生,兩年後根據就業趨勢和學生的意願分專業培養,工商管理類包含的專業是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化學類包含的專業是化學工程與工藝、應用化學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包含的專業是環境工程、環境科學。

第十六條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本科各專業學費標準爲:英語專業:6000元/人。年,工商管理類、行政管理、法學等專業:5000元/人。年,其他各專業:5500元/人。年。如果上級主管部門調整收費標準,則執行新規定。

第十八條 學校設有完善的獎、貸、助學金制度。對於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有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社會資助等較爲完善的資助體系。新生入學時設有“綠色通道”以保證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詳細信息見當年招生簡章或報考指南,也可訪問學校網站了解。

第十九條 聯繫方式

1. 聯繫電話:(010)62331534。

2.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丁11號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83。

3. 學校網址:http://www.cumtb.edu.cn,

招生網址:http://jwc.cumtb.edu.cn/zhaoban.jsp

4. 招辦E-mail信箱:cumtbzb@cumtb.edu.cn。

第二十條 本章程由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