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中院審結一起郵寄走私毒品案,一男子境外網購“迷藥”獲刑
來源:工人日報
本報訊 非法購買、濫用國家管制的精神類藥品屬於違法行爲,但仍有人出於各種各樣的目的,明知違法而爲之。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了一件走私毒品案,一名男子爲向女友炫耀、證實迷藥的存在,在一境外黃色視頻交流羣中購買了含有依替唑侖成分的迷藥,準備用在女友身上,最終因構成走私毒品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據瞭解,因女友不相信世上有迷藥的存在,男子小C一直覺得女友過於單純。爲了證明迷藥不僅存在而且確實有作用,小C決定實際操作一番。在他加入的一個境外黃色視頻羣中,時常有人兜售迷藥,小C以新手的身份諮詢了賣家後購買一種迷藥,並支付了900元。
北京海關在對入境郵包進行例行查驗時,發現小C的包裹裡夾藏了10粒可疑藥片。第二天,小C在簽收該郵包時,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經鑑定,可疑藥片中含有淨重1.11克的依替唑侖成分,含有該成分的藥品一般用於抗焦慮,具有催眠、肌肉鬆弛和安定作用,一旦用藥過量,可能導致嗜睡、頭暈等多種不良反應。早在2021年,我國就已將依替唑侖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購買、運輸入境。
法院認爲,小C通過郵寄方式,非法走私依替唑侖入境,其行爲已構成走私毒品罪,依法應予懲處。鑑於小C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認罰,具有較好悔罪表現,且涉案毒品已全部收繳,未流向社會造成嚴重後果,法院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最終,法院認定小C犯走私毒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目前該案判決已生效。(任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