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母案宣判 一審蔡京京無期徒刑、男友曾智忠死刑

▲弒母案宣判京京(左)無期徒刑、男友曾志忠(右)死刑。(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蔡京京弒母案」27日做出宣判,花蓮地方法院認爲蔡京京與男友曾智忠預謀犯罪,宣判蔡無期徒刑、曾死刑。法官認爲兩人計劃謀財害命,但審酌蔡京京成長過程中許多負面因素,導致情感過度依賴蔡志忠,且她多次表示悔意,又被鑑定出患精神分裂症,認爲還有教化可能,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蔡京京和曾智忠2012年5月涉嫌殺害母親陳誼,棄屍在花蓮縣豐濱鄉貓公溪出海口,陳誼頸部纏繞鐵絲手腳繩索捆綁,死狀悽慘。蔡京京的父親聽判後表示,女兒精神狀況不好且已有悔意,是被男友洗腦才做出殺母駭人行爲,被判無期徒刑太重了,至於黃智忠,他認爲被判死刑是應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