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咻後勒斃人妻 情夫辯「窒息式性愛」判刑12年

▲一名竹科工程師自綁童軍繩,窒息式性愛過頭不幸勒斃。(照片替代照,與新聞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發生於2年前,男子李彥樺與張姓人妻發生婚外情活活掐死對方,上網詢問如何處理屍體法院審理時還辯稱是「窒息式性愛」不慎失手,一審法官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高院認爲被告施作CPR,最高法院15日依傷害致死罪判刑12年,全案定讞。

李彥樺(35歲)4年前在網路上認識時年38歲的張姓人妻,張女中壢市某市民代表侄媳婦,兩人交往1年後,張女曾丈夫坦承婚外情,但表示已和李彥樺分手,對方一再糾纏;民國100年4月8日李男張婦發生性行爲後勒斃對方,用棉被包裹半裸屍體逃逸,還上網問網友「屍體該怎麼處理?」3天后遭警方逮捕。

根據法院判決書,李男與住在中壢地區的張女因網路認識後,李男於民國100年3月從臺南搬到中壢市衡陽租屋,方便與張女往來,當年4月8日,張女到新竹縣關西鎮參加堂弟婚宴後返回中壢,與李男發生性關係後,遭李男掐死。(右圖/取自網路)

李男爲掩飾犯行,用張女的手機不停發送簡訊給張女的先生家人誤導張女仍在世的假象。後來警方接到一名劉姓男子電話,指稱網友李彥樺痛打一名張姓女子,不知「屍體該怎麼處理?」劉男覺得事情不單純求助警方;中壢警方因協尋張婦沒有進展,發現兩案有若干巧合。

警方在劉姓男子協助下,找到李彥樺卻被他虛晃脫逃,事發3天后纔在李男的租屋處發現張女屍體。張女被發現時,頸部有勒痕口腔鼻腔滲血,上半身赤裸陳屍牀上,用棉被包裹着,已輕微腫脹,初判死亡約2天。警方後來將李男追捕到案。

桃園地方法院一審,依殺人罪判李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李男提起上訴,辯稱是爲追求快感與張女進行「窒息式性愛」,爲助性才掐着對方,不慎把對方弄死。

臺灣高等法院根據驗屍解剖認定,被告徒手勒住張女脖子,見對方呼吸困難仍不鬆手,直到呼吸衰竭死亡,推翻李男辯詞,但法官審酌李男曾對張女施行心肺復甦術(CPR),且下手部位是頸部較高處,認爲李男無意致人於死,改依傷害致死罪判刑12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