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專項治理電動自行車,從嚴查處非法改裝、拼裝電動車行爲

根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規定,對發放臨時標識電動自行車設置3年過渡期,過渡期將於2021年10月31日到期。按照市政府關於做好電動自行車過渡期內淘汰、置換相關要求,市市場監管局自5月起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爲期6個月的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專項治理行動

此次專項治理行動加強對產品銷售行爲的監管。強化對電動自行車銷售主體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銷售不合格車輛,僞造、冒用認證證書違法行爲。對發現銷售帶有解速、調速功能等相關器件要加大跟蹤處理,從嚴查處非法改裝、拼裝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爲。對於電動自行車用蓄電池充電器(包括電動摩托車、老年代步車等),各區局、分局綜合性市場、維修企業重點,加大銷售無廠名廠址的蓄電池、充電器以及無照經營行爲查處。同時與相關部門溝通,加強回收拆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產品流向跟蹤,防範將回收處置電動自行車和蓄電池違規流入市場。

採取線上線下一體化治理,規範網絡交易廣告行爲。督促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加強對網售電動自行車產品信息以及相關參數的核驗、登記,嚴禁銷售不符合新標準和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及三無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以及電動自行車解限速產品在平臺上銷售。針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生產、銷售的產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以及禁止發佈廣告的商品或者服務,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設計製作代理、發佈廣告。

同時,要求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規範,組織企業簽訂行業自律承諾,強化供應商對其銷售渠道、銷售店面管控;加強電動自行車的目錄審覈,對於發現違法違規問題車型要取消目錄,組織企業認真整改,並組織開展回查暗訪,嚴格對進入北京市場的電動自行車產品把關。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廣大消費者:選購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對於發現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及從事經營性拼改裝電動自行車等違法行爲的,歡迎撥打北京市政府服務熱線12345進行舉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依法查處。

來源: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編輯胡德成

流程編輯:郭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