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虐待看護 命理師江嘉葉喊冤:烏龍判決

命理江嘉葉(圖)及其2個兒子被控毆打印尼籍看護遭判刑、判賠,她今受訪表示,對於烏龍判決一定會繼續上訴。(取自江嘉葉臉書)

命理師江嘉葉及其2個兒子,遭印尼籍看護指控案,刑事二審依傷害等罪判3人有罪民事審判應賠償50萬餘元。案經媒體報導,江嘉葉今拿出許多卷證資料澄清,表示對於本件烏龍判決,仍會繼續上訴。

江嘉葉表示,看護指控內容包括被毆打、未提供三餐、扣薪、謊報逃逸等,甚至說被她兒子猥褻,但說詞前後不一,與調查證據不符,刑事二審合議庭卻無視證據,以「難僅因告訴人無法清楚記憶」爲由,除猥褻部分證據不足,其餘均採納看護證詞

江嘉葉指出,2016年5月29日當天晚上外勞逃逸,依法通報,看護出庭時曾說溜嘴是「晚上離開僱主家」,仲介翻譯小姐也證稱接到看護電話說要逃跑,時間點也剛好是29日傍晚。

江嘉葉並指,鑑定傷勢醫生也證稱,看護身上新舊傷是在1周內造成的,與看護自稱被連續毆打1個多月,明顯不符,而從看護逃跑到出現,期間剛好近1周,看護這段時間在外面發生什麼事,她們真的不知道。

江嘉葉說,看護自稱暴瘦40公斤,但多次進出醫院,卻從未測量體重,而同年6月9日在收容所量得55公斤,顯然與其說詞有重大出入;薪資部分,看護已實際領取,並於薪資表上簽名,事後卻反控沒有領到錢;猥褻部分,看護說詞過於荒謬,刑事、民事庭均認定不可採。

江嘉葉還說,看護於事發數月後提供兩份回憶錄,並承認事後才寫,但兩份時間點有重疊部分,內容居然不一樣,明顯是杜撰,卻被審判長陳筱珮當作判決證據,讓她們無法接受。

看護指控江嘉葉與2個兒子對她施虐、扣薪等,受不了纔會逃跑。刑事部分,士林地院一審判江等人無罪,未料二審高等法院逆轉改判有罪;民事部分,士院認定母子3人有傷害行爲,且謊報逃逸造成看護無法工作,日前判應連帶賠償50萬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