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羅淑蕾指和林松茂有大筆金錢往來 郭新政:合法買賣房屋
▲郭新政、羅淑蕾。(組合圖/記者林裕豐攝、翻攝自羅淑蕾臉書粉絲專頁)
已故國民黨臺北市議員李新前女友郭新政到臺北地檢署控告前立委羅淑蕾在臉書留言「在跟李新交往中還跟前男友糾纏不前,李新顏面無光」涉及誹謗。對於羅淑蕾事後強調自己沒說錯話,還稱郭新政和前男友林松茂有大筆金錢往來,郭新政表示,那是經代書正式流程,合法買賣房屋而已。
郭新政10日指控羅淑蕾的「在跟李新交往中還跟前男友糾纏不前,李新顏面無光」留言涉及誹謗,是污衊自己與李新交往期間,與別的男人有複雜男女關係。羅淑蕾事後接受媒體訪問時稱,自己沒有講錯,郭新政和李新交往期間,的確有跟前男友林松茂來往,很希望郭新政來控告,讓法院查清楚;且郭新政和林松茂有大筆金錢往來,調查局正在調查。
針對羅淑蕾的言論,郭新政10日晚間接受《ETtoday新聞雲》訪問時表示,「這只是單純的房屋買賣,全部稅金、增值稅、契稅所有該交的稅捐全數交完,且是經代書正式流程的合法買賣房屋,何來洗錢公文?像他們的珠寶交易,沒有金流纔有洗錢,我們買賣房子還用個人支票來買,怎麼會是洗錢?太荒謬了,離譜到如此羅織無辜百姓的罪名,這樣的社會不是比白色恐怖還可怕嗎?真的是要官逼民反了!」
對此,羅淑蕾則對《ETtoday新聞雲》表示,「(郭新政)在跟李新交往期間,還跟這個前男友(林松茂)…不只是房屋賣給她,連屋子也過戶給她,先看看這個男的的背景嘛!甚至於郭新政買了一張彈簧牀,睡了3年,還到法院去告、告人家(柔麗亞企業有限公司),那證人是誰?證人也是林松茂嘛!什麼都是林松茂啊!她 (郭新政)和林松茂的關係,該請檢調去查一查!到底案子是怎麼回事?」
羅淑蕾說,「更嚴重的,是我們的調查局也有查出來說,她跟林松茂有很多大筆金錢的往來!」被問到調查局的這起案子大約是在何時,羅淑蕾表示,是在民國103年12月的事情,「她那個時候已經跟李新交往了喔!可是她還在跟林松茂之間,有大筆資金的往來,所以法務部調查局纔會研擬說,去加查有沒有洗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