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排黑條款判「政治死刑」 陳致中獄中聲明:欲哭也無淚
前高雄市議員陳致中涉嫌幫母親吳淑珍開設海外帳戶洗錢、遭判刑1年確定。(資料照/袁庭堯攝)
人在監獄的前高市議員陳致中今(30)日透過幕僚發出手寫信親曝心情指出,以陳致中條款稱呼,掩蓋了就事論事、合理討論的本質,而如果說判他政治死刑則有利於大局,他還能夠說什麼?無語問青天、欲哭也無淚!(柯宗緯翻攝)
被外界稱之爲陳致中條款的《選罷法》排黑條款通過,未來「陳致中們」不得參選。對此,人在監獄的前高市議員陳致中今(30)日透過幕僚發出手寫信親曝心情指出,以陳致中條款稱呼,掩蓋了就事論事、合理討論的本質,而如果說判他政治死刑則有利於大局,他還能夠說什麼?無語問青天、欲哭也無淚!
民進黨接連卷入88槍擊案及im.B詐騙案,恐成2024大選破口,爲力挽狂瀾,強硬推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法,除了以「排黑條款」排除曾犯黑、金、槍、毒者參選,也明定因國安三法、反滲透法等,被判有罪確定者,不得登記爲候選人。
陳致中幕僚今天發佈陳致中在5月26日親筆寫下的聲明,針對選罷法修法,他一覺醒來後,自己成爲黑道的代表,令人無法理解;從今天開始,致中變成重大的惡徒,着實難以接受。
他表示,1個月前,因17年以前的案子爲母受責,法院判刑1年並無褫奪公權;一個月後,因選罷法排黑條款,致中受褫奪公權終身,一般是跟死刑、無期徒刑連結在一起纔會看到褫奪公權終身。
「歸世人(臺語:一輩子的意思)的參政權都被剝奪,參政權受憲法保障,這難道不是違憲的嗎?」、「輕重失衡、一網打盡,是否也是違背比例原則?」他認爲,排黑目標當然正確,但方法不能違憲,違憲無法迴應社會期待,因爲這樣做是不對的!
至於外界以陳致中條款稱呼,他更批評,其實掩蓋了就事論事、合理討論的本質,與國家大政相比,致中個人的事本應輕似微塵,惟人生在世不過數十寒暑,捍衛事理之平則重如萬鈞,與生命等量。
有關判他政治死刑則有利於大局一說,他直言,「如果是這樣,那我還能夠說什麼?無語問青天、欲哭也無淚!」他強調,自己對於前鎮小港鄉親的三大承諾,包括致中及團隊繼續服務,不會中斷。他會堅持從政初衷,永不放棄。在未來打拚的道路上,他及服務團隊加倍努力,絕不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