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 2000處地下消防栓 成罰單陷阱
臺北市議員林杏兒接獲民衆陳情,把車停在地下式消防栓附近,因爲路邊沒有畫紅線結果被開罰單。(本報資料照片)
依規定消防栓周邊5公尺不得臨時停車,臺北市議員林杏兒指出,一般民衆很難在路邊停車時發現設有「地下式消防栓」,加上附近未畫紅線,一不小心就違停,簡直成了罰單陷阱,她認爲問題出在局處橫向聯繫失靈,設置消防栓後卻沒有通報繪製紅線,導致全市有2018處地下式消防栓旁未畫紅線。臺北市長蔣萬安表示,將全面檢討設置消防栓通報流程,避免民衆誤停遭開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消防栓周邊5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否則可開罰600至1200元罰鍰。
林杏兒指出,地上孔蓋種類太多,民衆根本無法辯識路面是否設有地下式消防栓孔蓋,且沒有畫紅線民衆容易誤停,最近她就接獲民衆陳情,在非紅線區停車,因不曉得附近有地下式消防栓被開罰。
林杏兒根據市府提供資料發現,臺北市有2018處消防栓周邊應畫紅線卻未畫,其中士林、北投有1024處,佔50.7%,代表恐怕有不少士林、北投民衆因誤停被開罰。
林杏兒表示,依照權責分工,北市自來水事業處設置消防栓後通報消防局建檔,再由交工處繪製紅線,但實際上北水處與消防局未提供完整地下式消防栓資料給交工處。
她質疑各局處橫向聯繫失靈,導致北市尚有2018處地下式消防栓未畫紅線。
她還指出,消防局曾在2020至2022年間通報3萬4298處消防栓周邊應補繪紅線,交工處卻認爲有無繪紅線都不應在消防栓前停車而未補畫,顯見各局處對於消防栓臨停規定有不同見解,而阻礙紅線補繪。
林杏兒要求市府整合各局處對消防栓畫設紅線做法,也要加強宣導讓民衆知悉消防栓附近不得停車,並改善各局處橫向聯繫,如有些地方畫紅線有困難,警方應從寬開罰。
對此,蔣萬安迴應,未來將全面檢討消防栓建置通報流程,北水處完成消防栓設置後也要通報交工處,並想辦法避免民衆誤停被開罰。
北水處表示,消防栓設置後會通報消防局,未來也會同步告訴交工處。
臺北市警察局長張榮興表示,員警根據紅線開立違停單,如無紅線基本上不應開罰,消防栓周邊應儘速補繪紅線,讓市民對法規有所依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