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長選舉無效官司 高院明宣判定讞

丁守中提起選舉無效訴訟案,高等法院已辯論終結,將訂於明(17日)上午宣判,由於選舉無效訴訟採二審終結制,明天宣判就是定讞,無法提上訴與再審。(中時資料庫)

國民黨臺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提起選舉無效訴訟案,臺灣高等法院已辯論終結,將訂於明(17日)上午宣判。由於選舉無效訴訟採二審終結制,因此明天宣判就是定讞,無法提上訴與再審。

去年臺北市長選舉投票結果,柯文哲以3254票險勝丁守中,丁向法院聲請重 新計票後不僅未翻盤還輸更多,最後丁敗選票數擴大到3567票。丁另 以中選會、臺北市選委會爲被告,提出選舉無效訴訟。

但北院依據丁守中所提出的統計圖表,判定選舉當天沒有發生「棄姚保柯」效應,且投票截止前排隊就可投票沒有違法,扣除選務疏失的爭議票5 8張,仍未影響選舉結果,判他敗訴。丁守中提上訴。

據瞭解,高院審理的關鍵,在於本件以普遍性選務瑕疵明顯且重大,足以影響選舉結果爲攻防重點,也是雙方辯論關鍵,法官也要求兩造對此提出意見,讓法官更多思考方向去判斷。

丁守中出庭時表示,上訴併爲他個人選舉輸贏,而是爲了追求及維護民主選舉制度健全及公平;北市共有1303個投開票所在下午4時後才投完票,比例高達8成3,違失失職明確。但中選會與北市選委會委任律師則強調絕無違法

板案將於明天上午宣判,由於選舉無效訴訟採二審終結制,因此明天宣判就是定讞,無法提上訴與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