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地下道撞死單親爸!無照酒駕男賠450萬 獲輕判5年半定讞

▲無照酒駕撞死單親父親的李佳修,獲輕判5年6月定讞。(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男子李佳修2022年11月晚間在酒店飲酒後,無照開車上路,結果在行政院前的忠孝西路車行地下道口高速追撞前車,造成前車駕駛王姓單親父親死亡。一審國民法官重判7年2月,二審時他賠償450萬元達成和解,獲輕判5年6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5日駁回上訴定讞。

本案發生於2022年11月14日,李男前一晚在臺北市忠孝東路上的夜店與酒店分別喝酒後,還搭乘14歲曾姓少年駕駛的BMW轎車離開。上路沒多久,李男嫌少年開得太慢,接手駕駛,沿忠孝東路往西疾駛。但不到2分鐘,就在行政院前的忠孝西路車行地下道口,高速追撞王姓男子駕駛的前車造成翻滾。

王男彈出車外遭車身壓住慘死,車內副駕駛座女乘客受傷。李男仗着酒意對趕來處理的警員叫囂,被警員開槍打中左大腿,痛得倒地抽搐,送醫抽血換算呼氣酒精濃度每公升1.085毫克。檢方去年初提起公訴,臺北地院審理後,交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這也是北院首件國民法官案件。國民法官審理後,將李男判刑7年2月,案件上訴第二審。

二審高院審理時,李男在最後一刻認罪,並答應賠償被害家屬450萬元,達成和解,高院二審因此予以減刑。而雖然律師在和解時請求判刑4年、被害人家屬在和解後也同意將李男判刑4年;但高院認爲,李男無照、酒駕撞死人的行爲太過嚴重,如果判刑4年實在太輕,因此高院二審改將李男判刑5年6月。李男當時還押時,面對記者詢問是否覺得判太重?爲何最後一刻才認罪?等等問題,均不回答。

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15日駁回上訴定讞。李男確定獲得輕判5年6月定讞。

▼李佳修(右方白衣者)肇事後,還毆打記者並對警察嗆聲,遭員警開槍。(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