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環保局跨局處合作 打擊違法使用笑氣
鋼瓶則送往環保局環檢中心檢驗檢測,確定工業鋼瓶內氣體爲笑氣。 (北市環保局提供)
臺北市環保局於跨年元旦期間,針對熱門夜店違法使用笑氣(一氧化二氮)加強聯合稽查,北市警方6日清晨7時許,在文山區發現林姓等3名民衆於自小客車內使用氣球類物品,疑似吸食笑氣,並發現1支鋼瓶,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3人帶返警局偵辦,及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移送環保局查處。
環保局表示,該鋼瓶內氣體經該局環檢中心檢測確認爲笑氣,將依毒管法裁處違法行爲人各3萬元到30萬元罰鍰。 環保局說明,文山區警方於今早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報案指有民衆於福興路95巷周邊放音樂,音量過大妨害社區安寧,前往查處過程中發現林姓等3名民衆於自小客車內使用氣球類物品,疑似吸食笑氣,同時於車輛後座查獲氣球若干、鋼瓶1支,將3人依法送辦。鋼瓶則送往環保局環檢中心檢驗檢測,確定工業鋼瓶內氣體爲笑氣。
環保署已於109年10月30日公告「笑氣」爲第一個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將工業用笑氣納入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管制,要求製造、輸入、販賣、使用及貯存業者應取得核可文件、申報運作紀錄外,同時禁止於網購平臺交易。北市亦於109年11月13日公告「臺北市政府防制營業場所一氧化二氮不當使用要點」。
環保局指出,自公告以來,已執行聯合稽查北市轄區相關場域4場次,亦查獲1件網購平臺違法販賣笑氣案件並逕行裁罰。 環保局呼籲,笑氣現已公告列管,未持有核可文件使用笑氣不僅違法要受罰,若致人於死或危害人體健康,則最高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1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