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食安官虛設!每年30萬噸沒檢驗生鮮 市民恐吃下肚

戴錫欽(中)、汪志冰(右)及李柏毅(左)召開記者會,質疑北市食安虛設。(圖/讀者提供)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已故臺北市議員新生前強烈建議臺北市政府應率先設置「食安官」,統籌架構北市食安防護,市府也從善如流在9月底正式設置「食品保安官」一職。但北市議員戴錫欽、汪志冰及市議會國民黨秘書李柏毅,9日召開記者會踢爆食安官形同虛設,每年平均有約30萬噸未經檢疫生鮮恐被市民吃下肚。對此,北市食安官王明理表示,將擬計劃草案,12月就會出擊查緝。

根據調查北北基漁禽蔬果年均消耗量粗估共至少105.4萬公噸以上,合計遠超過漁產公司家禽批發市場、農產公司的年出貨量72萬3244公噸,代表北市食用雞鴨魚蔬果,有30萬公噸來自場外交易,不需經驗檢就在場外交易賣出。

戴錫欽表示,農漁畜產品中,目前311種農藥只驗得出40種,25種瘦肉精只驗得出7種,更何況是完全不用驗的場外交易,食安堪慮。汪志冰也指出,現行篩檢制度就有疑義,311種農藥只驗的出40種,25種瘦肉精只驗的出7種,農漁畜產品生化快篩誤差率也高達46%,食安把關成疑慮,何況不用篩檢的場外交易。

據北市市場處統計,北市第一、二果菜批發市場周遭無照經營攤商就有104家。但汪志冰進一步質疑,許多在批發市場內交易檢疫不合格的生鮮,就會就近在場外交易,還有許多不知名貨車直接載送食品至各餐廳,「黑數」更多。

對此,北市第一任食安官、北市衛生局食藥科長王明理坦言,過去食品抽檢甚少針對「場外交易」抽檢,11月已啓動工作小組,12月就會出擊。

李柏毅則說,北市雖然設有「食安官」,但法定位階過低、也無相關配套,導致食安官不僅沒有銓敘職務、法定權責無法指揮調度各局處架構北市食安防護系統,呼籲市府儘速修訂「臺北市食安自治條例」,讓食安官有權督導、調度指揮各食安相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