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夜店殺警案漏網惡煞 判囚8年10月定讞

警員薛貞國捧着遺照出庭資料照片

震驚社會北市信義夜店警員薛貞國被殺案,率衆前往的主謀蕭叡鴻等57人遭依聚衆鬥毆致死等罪各處判刑2月到13年不等刑期確定,檢方後來追查發現漏網之魚將陳柏元起訴,一審將他判刑9年,二審改判8年10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2014年9月13日凌晨2點多,曾威豪女友劉芯彤在信義區SPARK夜店消費,曾因酒醉與安管人員衝突後,2人打電話給蕭叡鴻抱怨,蕭爲替2人出頭,糾集人馬到夜店理論

蕭等70多人前往SPARK,刑警薛貞國獲報前往查看並表明警察身分,因責備曾等人吵鬧行爲,引起不滿,除出手毆打薛,還高喊「殺死他、拖出去」,薛遭痛毆致死。

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判決,認爲陳柏元因友人邀約即參與鬥毆,且犯後逃離現場,遲於案發後1年9月經警方比對監視器畫面後,才被警方拘提到案,考量他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將他略減刑度改判8年10月確定。

另去年最高法院將蕭叡鴻等57人各處判刑2月到13年不等刑期確定,其中蕭叡鴻判刑13年、「黑二代」萬少丞加重改判8年8月、「星二代」易寶宏判刑9年確定,「富二代」曾威豪、劉芯彤夫妻王思凱等9人,則撤銷發回,目前臺灣高等法院更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