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殺警案富二代夫妻更審判8年 再遭境管8月

富二代夫妻曾威豪(右)、劉芯彤(左)。(本報資料照片)

喧騰一時的北市信義夜店警案,涉案的「富二代」曾威豪、劉芯彤夫妻,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處2人各8年徒刑全案上訴最高法院高院考量案件尚未確定,裁定曾、劉及共犯7人再境管8月。

本案發生於2014年9月13日凌晨2時許,曾威豪及當時女友劉芯彤在信義區SPARK夜店消費曾男因酒醉與安管人員衝突後,2人打電話給具有幫派背景的主嫌蕭叡鴻抱怨,蕭爲替2人出頭,糾集人馬到夜店理論

蕭等70多人前往SPARK,刑警薛貞國獲報前往查看並表明警察身分,因責備曾等人吵鬧行爲,引起不滿,除出手毆打薛,還高喊「殺死他、拖出去」,薛遭痛毆致死。

3年前,最高法院已將蕭叡鴻等57人各處判刑2月到13年不等刑期確定,其中蕭叡鴻判刑13年、「黑二代」萬少丞判8年8月、「星二代」易寶宏判刑9年確定,並陸續入監服刑。另曾威豪、劉芯彤等9人則發回更審。

今年5月,高院更一審判曾、劉2人各8年徒刑,另外7名共犯各判10年6月到7年不等刑期,案件目前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高院考量曾、劉9人境管期間將屆滿,認爲9人涉犯重罪,且涉嫌重大,有逃亡之虞,考量全案上訴最高法院,尚未確定,爲確保日後審理及執行程序順利進行,裁定9人再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