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飯店外泄個資旅客遭詐 法院判業者應賠償精神損失
消費者怒向法院提告,最後判決麗禧公司、墨攻公司均需對消費者個資的外泄負損害賠償責任,並請求2萬元精神損失。(報系資料照)
北投麗禧酒店外泄個資法院判賠!有消費者日前透過北投麗禧酒店訂購溫泉券,未料因個資外泄遭詐騙近十萬元,但飯店及系統業者墨攻公司堅稱無過失,毋需賠償,消費者怒向法院提告,最後判決麗禧公司、墨攻公司均需對消費者個資的外泄負損害賠償責任,並請求2萬元精神損失。
消基會指出,法院認定墨攻公司無法證明就其管理維護的係爭訂購系統所保有消費者的個資,已盡採取適當安全措施的責任,並認定麗禧公司無法證明消費者的個資遭外泄前,已就墨攻公司管理維護係爭訂購系統,爲適當監督行爲,因而判定麗禧公司、墨攻公司均需對消費者個資的外泄負損害賠償責任。
雖然高院判決中認爲消費者的財產損失是詐騙集團成員積極實施詐騙行爲所致,與消費者個資的外泄沒有直接因果關係,但仍認爲麗禧公司、墨攻公司不法侵害消費者隱私權、個資自主權,致消費者因係爭個資爲詐騙集團不法利用,耗費時間心力申訴,過程飽受煎熬,並需持續擔心個資遭他人不當使用,受有精神上之痛苦,認定消費者請求業者賠償非財產上損害新臺幣2萬元。
消基會指出,本件的判決理由及法律觀點,對於類此個資外泄事件,欲請求損害賠償的消費大衆,點起一盞明燈,在有前例可循的情況下,相信將讓受害的消費大衆敢鼓起勇氣,力爭消費權益的維護,呼籲消費者,在遇有類此個資外泄權益受損情形,可援引本判決見解,爲維護自己消費權益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