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巷弄再傳違法清運廢棄物 環保局重罰揪污染黑手

北市環保局日前查獲貨車駕駛非法載運營運廢棄物。(臺北市政府環保局提供/黃婉婷桃園傳真)

稽查人員發現後立即展開廢棄物確認與扣車作業。(臺北市政府環保局提供/黃婉婷桃園傳真)

臺北市環保局於北投區承德路7段401巷620弄內,查獲1輛疑似載運外縣市營建廢棄物的大貨車,因該車未持有清除許可證與相關證明,稽查人員先是依廢棄物清理法舉發,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並查扣車輛,同時針對廢棄產源委託貨車的工程單位究責,最高可處300萬元以下罰鍰。

本案發生於北投區一處巷弄,該區因曾遭有心人士非法棄置、填埋廢棄物,已被環保局鎖定爲重點巡查區域。3月26日上午,巡查人員發現某貨車行跡可疑,立刻展開跟監,並通報稽查人員到場,確認該車未依法隨車持有來源及合法處理場所證明文件

稽查人員先是依廢清法第9條第1項當場舉發,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另依廢清法第9條第2項查扣違規車輛,同時針對廢棄產源,查明是哪家工程單位委託非法機構清除事業廢棄物責任,若對象明確,最高可依廢清法處300萬元以下罰鍰。

另,由於稽查人員執行扣車作業時,竟有1部卡車到場擋住出入口,駕駛便下車神隱,多次聯繫均無迴應,環保局認爲對方意圖妨害扣車程序,依妨害公務警方提起告訴。針對違規行爲人涉違反廢清法行政刑罰部分,也已會同保7總隊員警現場勘驗並移送法辦

環保局提醒,營建工地在拆除建物或開挖出土時,應依法進行合法清運,確保業者將事業廢棄物及剩餘土石方運至合法處理或收容場所處理,避免污染環境及危害公共安全。目前環檢警已與警方設置多處攔檢點,一旦查獲即予重懲並將扣留車輛。

環保局也說,如有違法清運、傾倒廢棄物行爲,將依廢清法第46條規定移送法辦,違規行爲人最重將面臨5年刑責,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同時追償不法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