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阻非法傾倒廢棄物 花蓮環保局要求清運車輛裝GPS

花蓮縣環保局要求縣內列管廢棄物清除機構(代清除業者),即日起在清運車輛上依規裝置GPS即時追蹤系統,以利追蹤廢棄物的來源跟流向。(花蓮縣環保局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花蓮縣環保局要求縣內列管廢棄物清除機構(代清除業者),即日起在清運車輛上依規裝置GPS即時追蹤系統,以利追蹤廢棄物的來源跟流向。(花蓮縣環保局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花蓮縣環保局鑑於近年常有不肖業者在縣內偏遠地區傾倒、回填廢棄物,污染環境,即日起要求列管的廢棄物清除機構(代清除業者),在清運車輛上依規裝置GPS即時追蹤系統,以利追蹤廢棄物的來源跟流向,如發現非法清運或棄置情形,將鐵腕移送法辦。

環保局去年1月至今年4月底統計,全縣發生廢棄物非法清運及非法棄置案件共66件,主要來源屬違法代清除業者將事業產出廢棄物,如磚、瓦、水泥塊等,隨意棄置農地或山坡地上,經追蹤來源多爲房屋整修衍生的廢棄物。

環保局表示,縣內業者營業登記申請「廢棄物清除或廢棄物處理」項目廠商衆多,但依規定申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的業者僅有74間,由於有些受委託清除廢棄物的車輛未依規定申請許可證,且無裝設GPS,導致追蹤困難,爲遏阻非法棄置問題,即日起將全面要求列管廢棄物清除機構及代清除業者在清運車輛依規定裝置GPS即時追蹤系統,以利環保局隨時掌握車輛清運路線及廢棄物的來源跟流向。

環保局還說,若經後續追查發現業者有非法清運或非法棄置的情形,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1500萬元以下罰鍰,另委託人依規定需付連帶清理責任,如有違規事實,將嚴重處分,絕不寬貸。

環保局提醒民衆,若有委託清運廢棄物需求,可至環境保護署清除處理機構服務管理資訊系統查詢合格代清除業者,避免委託非法業者進行清運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