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國民法官模擬法庭 陳菊率監委共同觀摩

司法院長許宗力(右)與監察院長陳菊(左)親自到場旁聽,瞭解審理過程。(本報資料照片,張鎧乙攝)

臺北地方法院舉辦國民法官模擬法庭審理及評議程序,司法院長許宗力(左)與監察院長陳菊(右)親自到場旁聽,瞭解審理過程。(本報資料照片,張鎧乙攝)

臺北地方法院12日起到14日舉行國民法官模擬法庭及交流座談會,監察院院長陳菊率領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的委員們分批觀摩模擬法庭,司法院長許宗力、秘書長林輝煌及北院院長黃國忠也一起陪同解說。這次模擬的案件是一起打死一同飲酒被害人的案件。

陳菊受訪時表示,監察委員基於職權行使之必要,需深入瞭解國民法官新制,監察院與司法院均爲保障人權的重要機關,亦均認爲人權保障與司法公正是重要的價值,監察院絕對尊重憲政體制與司法獨立審判,透過本次觀摩,更能強化兩院院際交流,促進彼此的互相理解。

本件模擬案件由余明軒庭長擔任審判長兼受命法官,葉詩佳、賴鵬年法官擔任陪席法官,與6位國民法官共同組成國民法官法庭進行審理程序。檢方由臺北地方檢察署李明哲、高光萱、楊舒雯等3位檢察官擔任,被告辯護人則由臺北律師公會推派周漢威、王晨、莊華隆等三位律師擔任。

模擬案件是被告在深夜以腳踢、徒手毆打原本與其一同飲酒之被害人,導致被害人胸、腹挫傷、肝、脾挫裂及脾臟撕裂傷而中樞神經休克、中毒性休克等傷害,而於同日晚上11時許死亡。檢察官以傷害致死罪起訴,被告承認有傷害行爲但抗辯只有傷害罪,且無傷害致死之故意,被害人之死亡與傷害行爲無因果關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