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詐轉投效詐團 55歲交警免職、判刑

彰化地方法院判處交通隊被詐後卻加入詐團的凃姓員警有期徒2年9月。記者簡慧珍/攝影

警方表示,55歲凃姓員警原本是交通大隊警員,因投資虛擬貨幣被詐,蒙受經濟損失,2022年7月起提供帳戶給投資詐騙集團作爲人頭帳戶,也當車手提款,彰化縣警察局主動調查,報請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判決書指出,凃嫌加入自稱「蘇格蘭銀行經理」、「老總」的不詳詐團分子,和楊姓男子組成的投資詐騙集團,提供郵局、中信銀、合庫、土銀的個人帳戶,2022年7月至9月吳姓等被害人分別匯款4千元至25萬元,凃嫌提領出來交給詐團成員,再由楊男兌換成美元匯款到國外詐團不詳分子的帳戶以製造資金斷點,凃嫌共獲1萬7千元報酬。

凃嫌否認1萬7千元是當車手的報酬,但與吳姓等9名被害人達成賠償的和解,賠償金額高於1萬7千元。法官審酌凃嫌擔任警察人員,顯然非常清楚現今詐欺猖獗的狀況,明知詐欺集團犯罪危害民衆甚鉅,政府嚴加查緝並加重刑罰,凃員仍貪圖利慾、以身試法,擔任提供帳戶、車手取款、轉交贓款的工作分擔,判刑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