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當店未設紙餐具回收 10/1起最重罰30萬

便當店、自助餐店若未設置紙餐具回收設施,10月1日起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開罰,提醒業者注意。(環保局提供/林欣儀臺中傳真)

臺灣外食人口多,再加上疫情影響,外帶、外送量大增,爲確實達到紙餐具回收,行政院環保署規範「應設置紙餐具回收設施之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10月1日正式上路,包括自助餐或便當店等,只要未設置回收設施即開罰,最重可處以30萬元罰鍰。

臺中市環保局指出,目前全市使用紙餐具供消費者內用的自助餐、便當店,受列管業者總計有306家,稽查人員近日前往瞭解,全數都已完成設置紙餐具回收設施,業者也都加入「紙餐具循環友善店家」行列。

環保局表示,依照明天將上路的「應設置紙餐具回收設施之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規範,只要提供內用並使用紙餐具盛裝餐點的業者,店內除必須設置回收設施,並應標示「紙餐具回收處」及「回收標誌」等字樣,若未依規定設置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裁處,可處6至30萬元。

環保局指出,爲確保業者權益,9月24日特別舉辦法規說明會,針對紙餐具循環友善店家加強宣導;也呼籲民衆在店內用餐後先將食物殘渣等廚餘投入「廚餘回收桶」,並將紙杯、指碗盤等餐具做「清理、分類、堆疊」的整理步驟,再丟入「廢紙餐具回收設施」,落實分類回收。

環保局也提醒,若是表層有塗抹塑膠淋膜的廢紙餐具則屬於複合材質,回收時歸屬爲「廢紙容器類」,民衆勿與「紙餐具」跟「一般紙類」混合回收。目前臺中市已有707家業者響應加入「不塑商店」,提供民衆自備餐具優惠,也呼籲消費者多多自備容器,減少一次性餐具垃圾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