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餐、便當店要有「紙餐具回收設施」 7月起未設最高罰30萬
▲環保署表示,廢棄後的紙餐具往往未經妥善清理、分類,造成資源錯置。(圖/記者許展溢攝)
爲落實紙餐具回收,減少廢棄物產生,環保署今(4日)預告「應設置紙餐具回收設施之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草案,也就是使用紙餐具最爲廣泛的自助餐店及便當店,預計今年7月後都要設置「回收設施」,若沒有將開罰6萬至30萬元。
環保署表示,廢棄後之紙餐具往往未經妥善清理、分類,直接當垃圾丟棄而造成資源錯置,大量垃圾引起環境問題,顯有加強回收之必要。爲了降低衝擊,環保署去年初先行輔導業者加強分類回收措施,進而與各地方環保局合作推動「紙餐具循環友善店家計劃」,店家只要於店內設置廢紙餐具回收設施並含垃圾桶及廚餘回收桶專區、語音播放器提醒設備、張貼宣導海報,均可向當地環保局申請最高新臺幣6500元的經費補助。
▲▼環保署指出,7月後業者若不配合設置回收設施,最高可罰30萬元。(圖/記者許展溢攝)
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執行秘書顏旭明受訪說明,去年4月訪查輔導至今,列冊對象全臺3500家自助餐店及便當店仍有近5成持觀望態度,未落實紙餐具回收,數據統計到去年11月有2164家業者配合。顏旭明表示,最高6500元補助僅限去年,今年1至6月會請各環保局加強輔導,7月開始強制落實,若不配合設置回收設施,可開罰業者6萬元以上,最高30萬元。
環保署強調,希望每位消費者在用餐後能順手去除菜渣,並以衛生紙簡單擦拭,再落實「清理、分類、堆疊」3步驟,可讓第一線資源回收業及個體業者更方便回收。地方政府則引導業者改善用餐環境,便利並教育民衆分類回收,提高資源回收品質。此次草案預告起3日後可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下載,60日內提供各界意見或修正建議給環保署作爲修法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