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高又變美?湖南株洲赫見「高跟鞋女交警」執勤

▲站得高看得遠?湖南株洲赫見高跟鞋女交警」執勤。(圖/翻攝自新華網,下同)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湖南株洲市天元區長江廣場一名女交警日前執勤時竟穿高跟鞋,照片在微博PO出後,有網友諷刺說「站得高看得遠」;警方則解釋當事人因爲下雨淋溼鞋子,換成自己的高跟鞋,已對她進行教育並督促改正。

「株洲市女交警,真心不容易,呼吸着嚴重污染空氣噪音不絕耳,還得踩着十幾釐米(公分)的高跟鞋,一站幾小時。」這篇微博貼出後引發熱議,有網友說,女交警穿高跟鞋執勤「是道美麗風景」,增加員警高度美感;但有人認爲,如果執勤時萬一發生什麼狀況,穿高跟鞋容易給執勤帶來不便。

按照大陸《公安機關民警察着裝管理規定》,公安民警執勤時應穿制式皮鞋膠鞋或者其他黑色皮鞋;非工作需要,不得赤腳穿鞋或者赤腳;男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於3公分,女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於4公分。

上天元交警大隊大隊長肖衛紅表示,「經過我們的瞭解,她(女交警)是當時下雨淋溼了鞋子,臨時換成高跟鞋。」他說,按照規定,女性公安民警執勤時,不能穿着高於4公分的高跟鞋,交警大隊已對當事民警進行教育,督促她改正,並且建議下雨時最好穿着防水膠鞋執勤。(新聞來源:湖南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