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換車道方向燈要打多久 做錯秒噴6000元 正解曝
駕駛人變換車道應全程使用方向燈,且要亮燈到完成轉彎或變換車道。(本報資料照片)
開車要轉彎或變換車道,駕駛應提前打方向燈提醒附近車輛,一名網友表示,之前切換車道有打方向燈,卻被檢舉並開罰「未全程使用方向燈」,他不解「全程的標準是什麼,方向燈應該亮多久?」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駕駛人變換車道應全程使用方向燈,並亮燈到完成轉彎或變換車道,違者最高可處6000元罰鍰。內行網友則說,就是全部輪子都進入車道纔算完成。
一名網友在論壇mobile01發文抱怨,之前收到一張罰單,遭檢舉行駛高速公路變換車道未依規定全程使用方向燈,開罰3000元。他傻眼表示,檢舉魔人又有新招,他當時明明就有打方向燈,「要亮多久?車子歪歪的是不是也可以說未切換完成,全程的標準是什麼?」
貼文引發熱議,內行網友表示「就全部輪子都進入車道纔算完成,很難理解嗎」、「4輪全部過線再撥回,如果跳掉就再撥一次,我每天大約開150公里,十幾年沒被開過這種罰單。」
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規定,駕駛人左(右)轉彎時,應先顯示車輛前後左(右)邊方向燈光;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欲變換車道方向之燈光,並顯示至完成轉彎或變換車道。違規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在國道或快速道路上罰則更重,可處3000元至6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