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明明不需要你卻硬要幫 助人6大錯誤...你中槍了?
幫助人是付出,卻也收穫快樂。然而,幫助人又是一門技術,如果我們不明所以,有時候會陷入錯誤。有專家就提出了幫助人的6個錯誤,包括「超出自己能力」、「勉強自己」、「別人不需要幫助時提供幫助」、「爲別人負責」等,你中槍了嗎?
心理學網路服務平臺「壹心理」專欄作者鄒根生撰文指出,小時候老師總是教導大家「樂於助人」或「助人爲樂」,但完全不考慮自己而去救助別人的行爲是不存在的,如果有,那甚至可以說是一種不健康的心態,或一種人格缺陷,因爲它泯滅了自我。
鄒根生表示,當我們幫助人卻不考慮自己是否有此能力,有時因此讓自己處於危險中,這樣的行爲不值得提倡,例如自己明明不擅長游泳,卻去救一個落水者,這是幫助人的一個錯誤,也就是超出自己能力範圍。
還有一種錯誤是,勉強自己、不情願而不快樂地幫助人。鄒根生進一步舉例,一名年輕人下班後拖着疲累的身軀去擠地鐵,忽然有老人上來,如果他讓座,可能是不情願,因爲他自己也非常需要這個座位。
鄒根生建議,這種情形下先不用讓座,把「機會」留給身邊其他乘客,因爲不太可能大家都像你這麼疲累。
▲搭大衆交通工具讓不讓座,一直是爭議話題。(示意圖/記者楊佩琪攝)
不過,鄒根生也說,在西方一些國家,如果讓座給老人,老人常常不接受,有時甚至會不悅,覺得你把他當成弱者;因此,如果對方不需要你的幫助,你硬要幫助,那麼這也是錯誤的,這是強迫,而且這多半是滿足助人者自己。
另外,幫助人並同時爲他負責,也是不正確的。鄒根生指出,我們鼓勵助人者全心全意地助人,而不是留有遺力,或者半心半意,但從來不主張助人者要爲被助者最終的生活負責。
還有些人會輕易許諾幫助人,事後卻不能全心去幫助。鄒根生說,這樣的幫助反映出不是完全自願和真心的,那麼本來別人可以找到更好的幫手,卻因爲你的介入,他們錯失或耽誤了機會。
犧牲自己或家人的利益去幫助人,也是錯誤之一。鄒根生解釋,除非是特殊職業,否則一般人不會這樣做。深圳曾經有一名歌手生於貧困家庭,後來他成功了,回想起小時候曾經因爲繳不起學費而被罰站、吹風,「那種感覺真的太恐懼了!」所以他全力幫助那些失學的孩子,10年內捐了300萬元人民幣,但最後不僅沒了老婆,自己生病也沒錢醫治。鄒根生強調,「給」是出自愛心的,不是出於恐懼,是完全在自己能力範圍之內,而不該是超出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