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購製造業 放寬股票加現金
活絡實體經濟,金管會準更多元方式併購製造業。金管會26日宣佈,將預告修正募發準則,放寬企業若要100%併購公司,申請發行股票等有價證券籌資時,若帳上還有大額現金,金管會不再「退件」,即准許企業可以用股票搭配現金,取得被合併公司100%的股權。
但被合併公司限制不得是「以買賣有價證券爲主要業務的公司」,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就是不歡迎是併購投資公司,必須是併購有實體生產的製造業,纔有助實體經濟。
爲推動創新板與戰略新板在今年第三季開板,金管會26日公佈,將修正六項法規及五項函令,預告30日之後,預定在第一季完成,第二季完成系統設置,第三季即會開板,兩塊新板在開板一年內,希望各有十家新公司掛牌。
且證期局明訂,創新板的股票等同於「上市股票」,戰略新板股票則等同於「興櫃股票」,大部分規定就比照上市及興櫃股票,只是因爲考量到流動性及風險性,會在公募基金投資部分,未來將由投信公會討論出合適的投資比率限制,至於銀行或保險公司投資限制,也迴歸各業務局的法規規定。
現行公募基金投資興櫃或初次上市櫃股票,投資總額不得逾基金淨資產的5%,單一檔不得逾基金淨資產的1%等,對單一興櫃股票投資,不得逾期股分的1%,所經理的基金合計對同一檔興櫃股票投資,不得逾該股票股分的3%,未來也會對創新板或戰略板訂出類似的總量或單檔限制。
除了推動新板,金管會亦進行法規鬆綁,即因應業者建議,現行很多併購案要申請募資時,若公司帳上保留較多現金,超過母公司業主權益的40%,或當次申報現金增資或發行公司債募集總金額60%,就會被證期局認爲現金未能有效運用,又來申請募資,就會被退件。
但企業反應現行併購案中,希望以現金搭配現增股票,所以纔會有比較多的現金,所以金管會也在這次修法中開放企業爲了併購而籌資時,若帳上有比較多的現金,將不適用退件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