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絡經濟 金管會放寬募資加現金合併案

證期副局長蔡麗玲宣佈,放寬企業併購籌資時准許帳上亦有大量現金,以多元整並。(圖/魏喬怡

活絡實體經濟金管會準更多元方式併購製造業。金管會26日宣佈,將預告修正募發準則,放寬企業若要100%併購公司,申請發行股票等有價證券籌資時,若帳上還有大額現金,金管會不再「退件」,即准許企業可以用股票搭配現金,取得被合併公司100%的股權

但被合併公司不得是「以買賣有價證券爲主要業務的公司」,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就是不歡迎是併購投資公司,必須是併購有實體生產的製造業,纔有助實體經濟。

爲推動創新板戰略新板在今年第三季開板,金管會26日公佈,將修正六項法規及五項函令,將預告30日,在第一季完成,第二季完成系統設置,第三季即會開板,兩塊新板在開板一年內,希望各有10家新公司掛牌。

且證期局明訂,創新板的股票等同於「上市股票」,戰略新板股票則等同於「興櫃股票」,大部分規定就比照上市及興櫃股票,只是因爲考量流動性風險性,會在公募基金投資部分,未來將由投信公會討論出合適的投資比率限制。

另外,就是因應業者建議現行很多併購案要申請募資時,若公司帳上保留較多現金,超過母公司業主權益的40%,或當次申報現金增資或發行公司債募集總金額60%,就會被證期局認爲現金未能有效運用,又來申請募資,就會被退件。

但企業反應現行併購案中,希望以現金搭配股票,所以纔會有比較多的現金,所以金管會亦在這次修法中,開放企業爲了併購而籌資時,若帳上有比較多的現金,將不適用退件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