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勞動裁決委員會將選出常務委員 勞部:最快週五通過

勞動部指出,4月9日將通過「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案。(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餘弦妙/臺北報導

勞動部今(6)日指出,本週五(9日)將通過「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案,增設不當勞動行爲裁決委員會(以下簡稱裁決委員會)常務裁決委員機制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表示,日前由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民進黨立委劉建國提出得勞資爭議處理法增訂第47條修正動議,裁決委員會應秉持公正立場,獨立行使職權,因此應在原本的15名裁決委員中選出3名常務裁決委員,主要負責推動案件審理、檢視裁決文書後提供意見、並提供裁決法制救濟程序相關諮詢

王厚偉補充,這3名常務裁決委員聘任的方式均是兼職,會先從原先的15名裁決委員中去徵詢意見,挑選時也會顧及到委員的職業(如律師學者等),任期也與裁決委員一樣是2年。

王厚偉說,裁決委員會自民國100年成立以來,截至今年3月31日爲止,已受理592件裁決申請案,經裁決委員會審理後作成裁決決定共有313件,其中有186件被認定構成不當勞動行爲,106件遭駁回,21件不受理。

最後,王厚偉提到,該修正法案等週五通過後,等到總統公佈,勞動部將立即函報行政院訂頒施行日期,同時積極針對「不當勞動行爲裁決辦法等子部分進行配套修正,最快希望能在今年5月1日新一屆裁決委員會新任名單出爐後儘快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