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法草案出爐 房東包租代管可省4成所得稅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圖/記者張暐珩攝)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行政、立法協調會今(10日)研商《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草案,其中,爲鼓勵房東房子委託專業機構管理或出租,只要房東委託包租代管一年以上,政府將提租稅優惠,至少可省下4成所得稅,讓房東能借此減輕負擔並獲得穩定收益活絡住宅租賃市場,而此項租稅優惠,豪宅也可適用。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指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草案有「委託經營有利多、租賃關係有保障、住宅租賃有幫手、爭議處理有管道、專業服務制度」五大面向,其中爲鼓勵個人房東把房子委託專業機構管理或出租,將提供租稅優惠,讓房東能借此減輕負擔並獲得穩定收益,有助活絡住宅租賃市場。

徐國勇說,委託專業經營出租一年以上的房東,若每月租金收入不超過6,000元,全部免納個人綜合所得稅;若每月租金6000千至20000萬元可減除必要費用53%,其中較原規定43%增加10%;若每月租金超過2萬,則可減除必要費用減除43%,較現行30%更高。這也意即這項租稅優惠,並未排除豪宅。

而依內政部計算減稅效果,若房東月租金收入二萬元,每年可節省11568元所得稅額,減幅達42.28%;此外,此項草案也授權地方政府可針對房東給予地價稅房屋稅減徵,以六都平均最高租稅優惠爲例,每年分別可享有6080及2965元。

未來租約全面納入規範,包括住房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未來房東與房客有糾紛,可由地方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處理,並考量租賃糾紛涉及金額較低,讓申請人免繳調處費用,由政府扮演公正專業的第三人角色,協助人民確保租賃權益

徐國勇說,現有仲介業者,會給一年緩衝期,在緩衝期過後二年過渡期仍可繼續營業新法上路二年後現有仲介業需領取證照才能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