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顧女大生意願!女同志指侵得逞挨告判決出爐

桃園地院考量李以25萬元和女大生和解,犯後態度良好,依強制性交罪判有期徒刑1年7月,緩刑5年。(蔡依珍攝)

李姓女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女大學生,邀約到桃園市租屋處聊天,一時「性」起不顧女大生意願,強壓在牀上以手指性侵得逞,女大生不堪受辱提告,桃園地院考量李以25萬元和女大生和解,犯後態度良好,依強制性交罪判有期徒刑1年7月,緩刑5年,全案可上訴。

李女2020年透過同志交友軟體Zoe結識女大生,同年6月15日近中午時邀約到自家3樓租屋處聊天,兩人暢談到當晚6時許,李女竟將女大生強壓在牀上,先以手撫摸胸部及下體,再以手指性侵得逞,女大生不堪受辱,向學校輔導老師娓娓道出並報警提告。

李女到案後坦承犯行,輔以雙方聊天紀錄、輔導老師證詞、心輔評估報告等,桃園地院法官認定李女因一己私慾,不顧被害人意願,以強暴方式強制性交,但考量她承諾分期賠償25萬元,致力彌補錯誤,顯有可憫,加上她也沒前科,犯後態度良好,依強制性交罪判李有期徒刑1年7月,緩刑5年,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並接受法治教育課程4場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