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教人生從祖厝法拍打到店面 高國華律師:應分一半

▲高國華蔡鬱璇贍養費官司,從拍賣祖厝打到賣店面分所得。(圖/翻攝自陳子璇、蔡鬱璇臉書)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補教名師高國華位在金山南路上的祖厝,遭前妻蔡鬱璇聲請法拍,臺北地方法院上午開庭,高國華與蔡鬱璇未到,但高國華的母親到庭。法庭上,高國華的委任律師提出針對先前交給蔡鬱璇的臺中西屯區店面一事,按離婚協議,店面若賣出,所得2分之1應歸高國華所有,請求分配所得。

高國華的母親出庭後再批蔡鬱璇「沒有良心!」要害20幾口沒地方去。蔡鬱璇的委任律師則表示,整件事,蔡鬱璇受到的傷害相當大,高國華甚至可以教唆他的母親提告。

開庭時,高國華的委任律師表示,當年他將位於臺中市西屯區的店面交給蔡鬱璇,按離婚協議約定,若蔡鬱璇要出售店面,扣除買價,其他2分之1應由高國華分得。但店面在2013年售出,至今高國華皆爲取得應有權利,有權請求分配所得。

但蔡鬱璇的委任律師反駁,店面其實是以貸款1億1000多萬元買下,除了離婚協議書,還有一份經過公證契約,載明店面必須在2011年7月前賣出,否則房子就轉回高國華名下,但高國華違約在先,蔡鬱璇纔會履行契約,由蔡鬱璇處置清償貸款後的剩餘款項,不排除再向高國華提出要求給付5000萬元違約金

不過對此,法官詢問雙方是否有意和解時,律師皆表示可再談,全案將在明年1月8日再開庭。